尽管淮南气候温暖,即使冬天也并不寒冷,但寿春的仆役比之剧城那些仆役的活计要繁重多了。
曲六只需要将粪土扫一扫,归到一起,拉出城去。
寿春这里负责清理街道的人却需要每天晨起时将街头巷尾,以及路边阴沟里的饿殍捞起来,装在小推车上,送出城去。
一车接一车,不仅要送出城,还要利落地挖坑埋了,但即使埋下去也不是这些饿殍的终点,因为还会有更饥饿,一时半会儿却还没死的人将它们挖出来,然后贪婪地撕扯,切割,分赃之后,一哄而散。
接下来才是野狗的份儿。
清理工作需要很早时进行,绝不能在卯时之后。
因为寿春最高处,那座恢弘壮丽,不逊于雒阳南宫的建筑上,有人会居高临下地审视他的城池,他的子民。
这样美丽富饶的城池,街上走的也该是体面干净的士人。
不该有黔首苍头,更不该有饿殍于路旁。
今晨的袁术也在这样满意地向下望去,看一看他所统治的这片广袤土地,看一看他这大好基业的起点。
他的身侧站着一位堪称国色的美人,肌肤如玉,乌黑的眼睛仿佛秋水一般,细而长的眉毛似蹙非蹙,带了一丝哀愁地望着他。
按照常理说,她是不该那样哀愁的,她披了一件雪白的皮毛大氅,上面没有一根杂毛,大氅下是一件蜀锦制成的曲裾,金银丝线的花纹迎着朝阳烁烁生辉,竟比朝霞还要灿烂明艳。
因而袁术在看过寿春今日这一番清净和美的气象之后,便满意地转过身来,轻轻摸了摸冯氏乌黑的头发。
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柔顺光滑,任何人见了也会觉得,它实在不需要什么装饰,但那把缀满宝石的金梳插在头发里时,人人又都觉得那样一件饰物才配得上她倾城的美貌。
“你可曾听说,”袁术笑道,“今岁中原各地又是大旱。”
“妾在深闺,哪得听闻。”冯氏女柔柔地说道,“将军却为何露出这样的喜色呢?”
“天灾频仍,民不聊生,此必定是汉室王气将终之意。”袁术的手指似乎在抚摸那把宝梳,又似乎在想象中抚摸着传国玉玺,“刘氏将终,袁氏当兴之日,近了。”
他今天的笑容和以往格外不同,这句话也格外的危险,因此冯氏女不得不收起习惯性的哀愁脸,而是略有些惊慌地问了一句。
“将军若欲自立为主,天下诸侯,又当如何?”
袁术一丝迟疑也没有,他脸上的自信、坚定、以及豪情万丈正映在朝阳之中,也映在了冯氏女的眼中。
“我是天命所归之人,诸侯能奈我何?!”他大笑道,“曾有谶语曰,‘代汉者当涂高也’,吾字公路,正应其谶!”
话似乎是不错的。
但袁术称帝的消息还是震惊了天下之人。
于是自建安二年始,最终席卷中原的一场大战,就因这句谶语而开始了。
第214章
这一个冬天真的是冷极了,滴水成冰。
守夜巡宫的小黄门每每路过更漏房时,总须记得翻一翻炭盆,不令更漏结冰。
这是个苦活计,因而总会派给那些新进宫不久的孩子。
天子刚回雒阳,百废待兴,只不缺黄门——京畿残破,想要入宫讨一口饭吃,不令饿死的小男孩真是太多了。
这些在夜晚的寒风中打了更的小黄门将时刻报给整座宫廷,再由宫廷传到整座荒凉死寂雒阳城。
大片大片的废墟之中不见半点星火,于是更夫们省了不少事,他们只需要在北城敲着焦斗走一走便是。
这里虽然烧掉了大半房屋,总还剩了些高门大户的体面庭院,足以安置贵人。只是在这样寂寥的都城里过夜,哪怕身边有人,总也觉得阴森寒凉。
尤其考虑到这里龙蛇混杂,更该警醒些。
为了表示对朝廷的信任,对天子的恭敬,曹操领兵来雒阳时,留兵在城外,自己只带了数十亲随入城。
……当然,这些亲随里多有力士,比如被他深情称呼为“古之恶来”的典韦。曹操于内室过夜时,必留他在外室守卫。
这座曹操为典军校尉时的居所现下留宿了五六十人,略有些拥挤,但仍然不能令他感到温暖。
街上有更夫走过,长长短短的金柝提醒他,已至子时。
身边的年轻文士低低地咳嗽起来,见主君看向了他,便笑了一笑。
“也不算什么。”郭嘉笑道,“喝点热酒就好了。”
“年纪轻轻,不知善加保养,”这位主公摇了摇头,“吩咐他们煮一壶茶来吧。”
趁着仆役悄悄离开去取热茶的间歇,曹操伸出手去,拎住火钳,拨了拨炭盆,从里面拨出了一只山药。
炭盆里的山药,表皮看着也不甚焦糊,但总需搁在旁边晾上许久才能剥去表皮,慢慢吃掉。
看到主公很有耐心地又夹出一只,也放在炭盆边上晾着,郭嘉嘴角一翘。
“主公好耐心。”
这句一语双关的话在曹操身上没起多少反应,他仍然十分平静。
“不得不为罢了。”
朝廷现在正如这只炭盆,炭火与山药滚在一起,看着已是一片余烬,拨开上面的浮灰,下面火光烁烁,想取了山药出来,大为不易。
令他这般棘手的原因也很简单——任凭曹操怎么想,也想不到臧洪竟然能一路护送吕布去了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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