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是寻常日子中的一天,他被刘蓉带去馨兰花苑,呼朋唤友,玩起弹珠。那帮小公子哥从没见过弹珠,被他骗得团团转转,什么漫画本,游戏机,溜冰鞋都纷纷上供,当作游戏费。但玩久了,那帮小公子哥也回过味来,比起弹珠,卡牌,还是高尔夫球和剑道更高端大气上档次。
所以他又变成一个人,一边抛着弹珠,一边在花园里闲逛,偶尔猫在转角处偷看时会被保安当作小偷抓起来,刘蓉告诉他,曾经有人带着小孩在馨兰花苑行窃。意在告诉他,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一场误会。
但那时候的他便明白,他和刘蓉是会被怀疑动机的“那一类人”。
既然所有人都怀疑他们会行窃,他为什么不坐实这个身份?
他把抛起的弹珠收回到手心里,选中了一户人家,院子里种着不少鲜花,窗前还有葡萄藤,一派生机,大门虚虚地笼着,安全意识薄弱,活该被偷。
他手指抵住弹珠,轻轻一使劲,弹珠就飞到了那落地窗边,滴滴答答几声,没了声响,他正准备蹑手蹑脚地进去时,等来的却是戛然而止的钢琴声。他皱了下眉,才知道他刚刚忽略了什么,是这户人家传来的悠扬的琴声,他拔腿就想跑,却见那落地窗慢慢地打开了,露出一张雪白的脸。即使那时他还小,他也知道那孩子是如何精雕玉琢。那男孩穿着礼服,睫毛上挂着一滴泪珠,像刚哭过。他怯怯地回望了下屋里,摊开手掌心,轻声问:“这是你的吗?”
那颗脏兮兮的弹珠在男孩的手心里显得尤为脆弱。
他没动,而是从怀里的战利品里随便翻出一本漫画,随意地塞进男孩的怀里,男孩茫然地看向他,不懂他的意思,楼上传来一个威严的女声,男孩便手脚无措地捏着那本叫《浪客行》的漫画不知如何是好,江屿本想走,只得压低声音说:“藏在衣服里,笨蛋。你收了我的东西,别告诉任何人,我来过。”
男孩像没听清,又像愣住了,傻傻地盯着他。
江屿逃跑前,那男孩叫住了他,说了句什么话,大概是名字,大概是你是谁之类的话,他无意留神,溜之大吉。
然而现在,不知是不是他的大脑被震了一下,过往的记忆掉落不少,那个傻子说的是,“你的弹珠还没拿……”
他慢慢睁开眼睛,入目是白,鼻间是残留的消毒水味,毛猴趴在他的床上睡得满脸哈喇子,简直称得上是恶心。他翻身想去喝水,却见水杯下压着一张纸条,写的是【等你赚到第一个十万时,联络我。】他轻皱了下眉,把这张黑道大哥的纸条扔进了垃圾桶。
毛猴被他的动作惊醒,傻傻地望着他,“你醒啦?晕不晕?疼不疼?”
“闭嘴,嗓门小点,吼得我脑门疼。”
“靠,你这小兔崽子到底怎么回事?满身是血,差点把我给吓死。”
江屿说得轻飘飘,“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见义勇为。你信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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