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他没有心,也不是同性恋,还要不知羞耻地倒贴上去,活该落得又可悲又廉价,像个笑话。
嫌女人麻烦,嫌谈恋爱麻烦,那我算什么?是麻烦里最方便的,还是咸豆腐脑吃多了,偶尔也想尝尝的新鲜的甜豆花?
郁金香里怎么可能长得出玫瑰?七十张刮刮乐也刮不来好运降临!
不要再喜欢他了,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白痴你醒醒吧!
从餐馆到花市大门外,路仿佛走不完一样长。闻阅无视前方,脚步越来越快,在迎面而来的一次次躲避和一句句抱怨声中,摸出了口袋里嗡嗡作响的手机。
审讯一夜的霍辞才刚收工。
“嗯?怎么有空接电话啊?没训练?”
闻阅没有说话。
霍辞习惯了他的反应,自顾自地问:“这个周末是不是有外出假?我带你去南秀山看雪景好不好?”
本以为闻阅不会答应,又要搬出什么要训练啊,要学习啊,要帮食堂包包子啊,要给涂科洗衣服,只喜欢涂科一个人啊之类的理由。霍辞且等着被回绝,却忽然听见他说:“好。”
好。我为什么不配被人追,被人好好地,认认真真地喜欢。
这么轻易就答应了,霍辞一下还有点不适应,停顿了片刻才说:“好,明天几点方便?我去接你,先吃饭。喜欢吃杭帮菜吧?有一家”
最怕这种走路不看路的。反正别人会躲,闻阅走得心不在焉,听得也心不在焉,结果刚出大门就一头撞上了一个人,手机没拿稳,“啪”地掉在了地上。
“看路好吗!”他不道歉,反而先气急败坏地反咬了一口,又弯腰去捡掉在那双切尔西靴旁边的手机,没想到手机却被人抢先一步捡了起来,递还到面前。
涂科早就看见闻阅了,从他走出餐馆,到他像个小摔炮似的走一路炸一路,一直站在这里等他来撞。
闻阅刚下完一百八十个不喜欢涂科的决心,谁知抬头一看见他,脸又立刻就红了。
涂科穿着熨帖的大衣,戴着手套,斯文禁欲,身上有股不知道是什么花的淡淡香气。
比香水好闻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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