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绝了!
甚至于在人物关系图中,叶百与海的夫夫人气度一骑绝尘,远超第二对叶百与海的师徒。
在读者讨论中,“叶百X海”还是“海X叶百”的争论是最强烈的,一方面叶百在成长,另一方面……主角得是攻才行啊!
至少直男读者是坚定不移地认为“叶百是攻”的。
而白烨……嗯,随便嘛,虽然他承认自己在描写叶百和海的时候,分别投入了自己和江绪潮的影子,不过只要他们是就成,攻受无所谓。
反正别人眼中的再怎么逆,甚至他叫江绪潮“老公”,也改变不了他自己是攻的事实。
真男人,就要能屈能伸。
又是搞定了一章后,白烨伸了个懒腰,正打算再写一点,江绪潮兴冲冲地推开了房门。
“嘿~这次的红烧肉可算是非常成功了,你快点过来!”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也的确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上个周六的时候,白烨和江绪潮向顾竹潇请教烹饪方法,白烨因为得到了平行世界的自己的记忆,所以略微尝试了两遍后,糖醋鱼的卖相就能放到饭店里卖了。
而江绪潮的烹饪功底比白烨要差一点,而且平时还要上班,因此在连续尝试了一个星期,于工作日吃了自制的偏甜、偏咸、或者有点焦味儿的红烧肉便当后,终于在今天做了一道让顾竹潇都非常满意的红烧肉。
宫保鸡丁的难度反而要低一点,江绪潮只做了一两次就能够出师了。
当然,在这段时间内,他也顺便学了点其他简单的菜,比如香菇炒青菜要怎样控制火候与时间才能做到色彩青翠,番茄炒蛋要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吃等等……
虽然只有一个星期,但江绪潮觉得自己的烹饪技能连升了两三级。
当白烨走进厨房,看到摆在他座位前的一盘红烧肉时,忍不住笑了。
红烧肉呈现琥珀般的红褐色,香气扑鼻,上面点缀着一些青葱,像是粒粒绿宝石,闪耀着生机的色彩,另外还放了几片胡萝卜雕刻出来的Q版娃娃脸,隐约可以看出是白烨的形象。
江绪潮不断地催促道:“我刚刚已经拍过照了,现在快吃快吃!”
“嗖~”
郑国辉眼疾手快地瞅准了一块上号五花肉,迅猛地伸出了筷子。
白烨眼神一厉,直接用筷子将其拍开,转而将肉夹到了自己的碗里。
郑国辉无语了:
“烨子,大家都是好兄弟,你用得着这么斤斤计较嘛,就一块儿肉。”
江绪潮挑眉:“话可不是这么说!好比生日蛋糕,你会吃人家第一口吗?”
郑国辉委屈了,小江怎么总是在偏袒烨子呢,明明大家都是同吃同住的兄弟哎。
“来,我第一次做的,这份纪念给大辉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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