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对面的男生,一刻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哥。
因为大病初愈而慢悠悠地举起勺子喝粥,粥烫到嘴不高兴地皱眉,察觉被人偷看后,勺子偏移路线磕在了嘴边糊上一层米粥的迷糊样子,都被我看在眼里。说实话,他的百态,不管美丑,我照单全收,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我赶紧把托腮的肉麻动作撤回,抽了几张纸巾,左手捏着他左腮的软肉和下颚骨,右手将米粥轻轻拭去。像母亲照顾小孩子似的。
哥不知道我会亲自帮他擦拭,愣了几秒想要偏头躲开,我已经把纸团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坐回座位继续托腮看着他。
哥拿着勺子吃也是,不吃也是,问我,“高虹,你受什么刺激了,正常点行不行?”又一口闷了那碗小米粥,递给我,“帮我洗一下,不用谢。”
说罢去了他自己的卧室。
我进到厨房,背对门口,像往常那样将沾有些许米粥的瓷勺含入嘴里——即使上面有哥的口水也没什么不同,无色无味,我却全身颤栗,心窝再次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请别怀疑我是一个喜欢偷吃别人唾液的变态,这种痴汉行为我仅仅针对我哥而已。
追溯根源,我和他从小就泾渭分明,一个万年学渣,一个万年学霸,当然,学渣注定非我莫属。
毕竟妈的紧箍咒式唠叨令我发自灵魂地害怕,所以每次考试前我都要拿着习题装模作样问一下哥,问问题为次要,主要还是对着哥顶礼膜拜一番,以满足中二少女信仰神明诚意供奉的念想,接着他会好气又好笑地站在原地瞧我双手合十对他躬身礼拜,说,“与其对着我拜,还不如好好复习来的实在,你看你哪次拜拜我就考及格了,妈跟你说了好多次……”
我便不耐烦地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谁叫我都养成习惯了呢……哎哥你有没有不穿的外套借我一件呗,我的都洗掉了……”
于是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转移话题,厚着脸皮顺走了哥的一件灰色外套和T恤——假若遇到意外情况拜不了本人,我还可以沾点学神之气。
我觉得我看哥的眼神差不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的。
以前从没发现哥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直到某天穿着哥的外套去上学,一整日里衣服上那股香味像钩子一样,时不时就会勾引我的鼻子一下,朝我心口挠痒。
明明是很正常的洗衣粉味,却混着不知是香水味还是哥的体香,两种味道相互交缠,突然就摄人心魂了起来,比迷魂香还迷魂,总让我沉溺其中,情不自禁想这件外套的主人。
哦,妹妹胡思乱想,想到哥哥本来没什么奇怪的,而且哥还只是我万千思绪里的一小部分。
记忆中我五六七八岁前只知道哥叫哥,五六七八岁后哥突然有了名字叫高瓒,念起来好听写出来好看——为哥自豪一小会儿;其二,哥一直帅得鹤立鸡群(呸)——继续为哥自豪;其叁,哥在学习与兴趣爱好方面双管齐下,搞得都很好——该羡慕嫉妒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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