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也不咸不淡地轻笑着,依旧谦逊,“主要是审判长节奏把控到位。”
郑教授继续努力,夸她公诉风格从容大气,魅力四射。
顾也很是沉稳与坦然地说了一句,“谢谢。”
没等郑教授再说话,顾也已经把目光投向了会场的主位,这次研讨沙龙的召集人是市院的副检察长,已经到场。
“开始了。”顾也轻轻说了一句,算作和郑教授谈话的终止语。
副检察长作为召集人,先开口说话,“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多地试点之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已经被写入了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也被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的一大有力举措,这个制度的好处我也不再赘述,在场的我们本系统的人员应该深有体会,不管是在提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上,还是促进罪犯改造、保证真正纠纷化解都有着奇效,今天这个研讨沙龙,由我作为召集人发起,主要就是围绕在这新发展阶段,我们检察机关如果发挥好这一制度,如果做到更好地运用该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真正以吾辈之力,消弭社会戾气,维护社会和谐。”
其实这话说得都是很简单的,上唇和下唇一磕一碰,就说是消弭社会戾气,维护社会和谐。
可这人世界的戾气要真那么好消除,也不会有重复犯罪和报复社会了。
顾也的发言顺序是排在郑教授之后的,郑教授作为不是系统内的一个相当于局外人的形象,排除掉前面一大段褒扬的话语,结合理论知识,还是提出了一些较为客观的意见建议,比如要拓宽参与主体,要更加注意司法治理的多元化发展。
到顾也的时候,她提出的是很现实的东西,没有像郑教授那样曲径通幽,而是开门见山。“我们大家都知道,刑事犯罪行为是一定比一般违法行为更严重,准确来说,对我国社会秩序的破坏更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其中的作用就是进一步化解对抗性。前几位同志提到的内容,归纳总结出来的就是我们刑事司法传统中的几个不能忽视也不能规避的特点,高比例羁押率和起诉法定主义。”
顾也的理论基础很扎实,她娓娓道来,甚至没看一眼自己写的提纲,“这其中涉及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羁押,我们经常的思维是考虑追诉者的社会危害性等,很少考虑羁押对被追诉人的再犯罪可能。另外,我特别想说的还有一点,就是现有的关于该制度的考核,有些急功近利,主要以认罪认罚案件数配合其他指标,我觉得不够全面很容易引起惰性风气,也极易导致案件带病进入审判,个人感觉这期间的度很重要,该类案件既要该快要快,该慢也要慢。以我手头的一个醉酒驾车的案子来说……”
“……要依法听取被害方意见,多沟通多了解,被害方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才能保证两方和解。”
……
顾也陆陆续续说了一些时间。
在座的其他人都很认真做笔记,等之后他们发言时,也个个言之有物。
这是个气氛融洽的研讨会,一些好的发言极有可能在调研后落到实地。
可顾也来不及想别的,一从这种高端局的调研沙龙出来,就看到她的妈妈给她打了十多个电话。
一地鸡毛的家庭,让刚刚那个高端感一下就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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