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顿饭,临走的时候,金妈又拎了一塑料袋的野菜,“都择过清洗过了,吃个新鲜。人家送的,家里也吃不了那么些。”
林雨桐顺便就接了,“行,明儿吃菜面就用它。”
高高兴兴的把儿媳妇送出去了。回头金妈就说金思甜,“你看看人家,手底下干活多利索的。之前思业带回来的鸡爪猪蹄的,都是她做的。这灶上的活儿都拿的起来……你再说说你,你说你能干啥?别挑拣了姑奶奶了,眼看三十了。现在还有人给你介绍,等过了三十了,连个介绍的人都没有了。你打算怎么着呀,在家做一辈子老姑娘呀!”
金思甜当时就炸了:我哪里三十了?明明还早!再说了,就算是我三十了又怎么了?谁规定三十就得结婚吗?
她摔门出去了,在广场上看见小区里一块长大的伙伴,她两年前结婚了,现在孩子一岁多了,正在学走路呢。大热天的要出来溜达,她就得这么陪着。
看见了,就过去逗孩子。
人家听说她家的事了,就笑问:“听说你弟弟找的对象不错,好家伙,把我爸妈给羡慕的呀。”
金思甜点点头,“人看着挺好的,也没那么些事儿,不是事儿精。就是我妈,太烦人。”
催婚了呗。
人家就点了点她,“你还是没懂!你妈大概是想在你弟弟结婚前,把你给嫁了。当时我结婚就结的赶,那时候就是我弟弟嚷着要结婚了,结果家里催着我结婚了,他跟女朋友吹了。”
不是!弟弟结婚,姐姐不嫁人,就有罪呀?
这人就说,“我家里也有一个没出嫁的大姑姐,是挺烦人的。”
金思甜:“……”啥意思?
就是那个意思!小姑子是没法,大姑姐始终不嫁人,公婆给她看个孩子,在这边吃饭,大姑姐是肯定会跟过去的。过去就罢了,各种的生活细节碰撞,简直不能更烦人,“所以,我这不是带着孩子回娘家了吗?我弟弟没结婚,我还能自在点。他要结婚了,我老回来就不行了!”
金思甜听明白了,爹妈是亲人,弟弟是亲人,但家里进了个弟媳妇之后,家就换主人了。爹妈和弟弟在的地方就不是自己的家了,不能那么理所当然了,是这个意思吧?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反正挺复杂的,你以后自己品吧。
正说着呢,看见自家妹妹又骑着车出去了,“你干嘛去?”
金思念停下来,“我兼职送外卖呢。周末和晚上,要是抓紧干,五六千块钱还是能挣下的。”
钱不够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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