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是一个太漂亮的人。
美是无罪的,有罪的是人的欲望。
有太多人爱着我,也有太多人恨着我。爱我的人,有些口口声声说爱我的灵魂,说哪怕看着我也好,可我知道,他们只是为了满足那些难以启齿的欲望。
太漂亮,就会沦为玩物。要么成为上面人的玩意儿,要么成为下面人争争抢抢的东西。人都看着你,再大再小的事情,总有人在犄角旮旯里看着你。
好可笑,除了这张皮,我一无所有。
后来我常一个人在镜子前将衣服剥下,看着这个白的,斑驳的,丑陋的身体。我曾听许多人说它美丽,他们颤抖着手将我的衣服剥下,就像剥掉我的皮。
那时我总会笑着看他们,一只手垫在脖子后,看着他们那青青白白的眼睛一点一点变得猩红。像只狗,像兽,唯独不像人。
有些人会咬我,有些会舔,有些会一点一点吻下来。他们握住我时太紧,有些疼,但总有些不长眼的会盯着我的疤。
问我:这是怎么来的。
但凡这样,今晚就过不下去了。他们会被我扯到地上,然后爬滚着出去。
我左侧肋骨有条红疤,熟悉我的人大概知道,那是我的禁忌。
十岁那年,我遇到一个鬼。同年,我妈疯了。
十岁以前其实我过得挺好的。我妈对我很好,她很温柔,很爱我,总带我出去吃甜的。现在想起来,我有些记不得她长什么样了,就记得她很美,有些洁癖。家里不许一点尘,一点脏,她总是喜欢在浴室里洗手,有时会洗很久。
她总将我的衣服烫得平整干净,一点痕都不许有,所以她从小不许我去玩泥沙,不许我吃饭弄脏衣服,流汗时要将汗渍用帕子擦掉,因为沾在衣领上会发黄。
我不太爱哭,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人哭了,会弄脏衣服。我只有一次痛哭流涕——眼泪,汗水,所有脏的臭的全部滚着。
泥沙俱下。
因为那天我遇见一个鬼。
一个很可怜的女鬼。
现在想起来,人的命啊,有时候是早早定下的。我第一次见到那个鬼,隔着一条马路,那穿横的车流间,我看见她靠在一棵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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