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这么肤浅的一个人。”
秦夜天微蹙眉。
这话莫名熟悉,仔细想了想,是他之前夸过她的话——他喜欢她的脸,喜欢她的眼,喜欢她般般入画的绝世,为了这些合他心意的东西,他不介意给她一些特权。
一言蔽之,色令智昏。
再直白点,就是见色起意。
她的话似乎没毛病。
但若细想,似乎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什么才华家世与修养,那些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有是最好不过,没有也未尝不可。”
见秦夜天嘴角微抿,似在斟酌,元嘉便知自己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法见了效,心中大喜,并再接再厉,再给这道魔法上一剂狠药——“总之,我与侯爷一般,看脸。”
颜狗与颜狗的终极对决,见色起意与见色起意的互相套路。
所谓感情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面前的秦夜天不说话,元嘉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能闲着,搜肠刮肚再次抛出洗脑包,“侯爷,你要是觉得我的话太粗鄙,我也能说得文雅点。”
“日久生情是权衡利弊,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侯爷对我,其实也能称得上一见钟情。”
她贴心给秦夜天找补,只盼着他别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我对侯爷,自然也是一见钟情。”
“只是当时畏于侯爷气势,又有和亲使命在身,不敢表露心迹罢了,如今侯爷既说喜欢我,我欢喜都来不及,又怎会不喜欢侯爷?”
说到这,她的狐狸尾巴也就露出来了——“所以,侯爷不用跟我来强取豪夺那一套,咱们顺水推舟谈甜甜的恋爱不好吗?”
秦夜天:“?”
秦夜天:“”
懂了。
原来在这等着他。
秦夜天眉目舒展开来,神色恢复往日的慵懒嘲讽,一开口就是老阴阳人,“所以,公主愿意为民除害了?”
见秦夜天这个表情,元嘉顿觉大事不好,她刚才那番长篇大论怕是没用了,但事情并不是没有补救的机会,最起码,秦夜天现在没有把话挑明,不挑明,她便还能糊弄描补。
为民除害,是刚才他抱她回来诱她说的话。
嫁他,算为民除害。
于是她便道:“自是愿意的。”
以身饲虎,割肉喂鹰,多么伟大光荣的圣母!
治愈疯批的光辉光芒万丈!
大概受她治愈光辉所影响,疯批此时凤目蕴着笑意,薄唇微勾,分外温和无害,甚至还动作轻柔将她滑落肩头的衣襟拢了拢。
元嘉狂喜。
很好,这波口舌没有白费,看秦夜天这反应,应该是被她稳住了,只要稳住了秦夜天,后面的事情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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