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手快,拿起纸张,却道:“这写的什么呀,上面什么都没有啊。”
其他人也离开贾宝玉身边,去瞧,也没瞧见什么。
“三妹妹再细瞧瞧?”
探春又仔细看了看,然后才发现上面真的有一点痕迹,小的像蚂蚁一样,不,比蚂蚁还要小。定睛一看,居然是三个字:林黛玉。
探春是看见了,旁人还没看见,都从探春手中把纸张夺了去。
探春觉得奇异,任由其他人看去,走到贾宝玉身边,拿过他手中铅笔来,道:“这真的是笔,怎么写的字那样小?差点我都没看见!”
贾宝玉笑道:“自然是我故意写的很小的。”说完随意的在一张纸上,挥毫一书:“贾探春”。
毛笔的走势,配合硬笔的刚毅,这三个字,当真写出了点飘逸洒脱之气。
探春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拿起来,就像观赏书法一般。
此时其他人也看了贾宝玉故意写的“蚂蚁字”,一个个都在惊叹,字居然还能写的这么小。
探春忽然道:“二哥哥可能将这……铅笔,送我一支?”
“当然,三妹妹尽管拿去便是,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探春展颜一笑,从桌上挑了一支最匀称的放进袖兜里。
探春喜书法,她的闺房之中,甚至还挂了不少名人字帖。爱书法之人,每当看到新的好看的字体,都会忍不住去研究一番。
她因见贾宝玉用铅笔写出来的字很是迥异脱俗(奇怪也叫脱俗),顿时觉得这可能是一个全新的书法流派。
贾宝玉看探春郑重,又道:“这些都是才刚让人做出来的,还不大好,等我以后做出好的来,再派人送给三妹妹。三妹妹方才也见了,削铅笔之时千万小心一点,切莫把手伤着了。”
“知道啦,多谢二哥哥。”探春笑回。
黛玉等人或许不像探春那般见猎心喜,还是一人讨要了一支,准备拿回去玩玩。
晴雯在旁边看了半天,突然笑说:“我知道二爷弄这些东西拿来干嘛的。”
她这一说话,顿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晴雯一笑,走到书架旁,翻了一下,找出一张纸来,道:“咯,你们看,这是之前二爷画的,叫我坐着一动不动,足足小半个时辰呢,脖子都差点断了。”
三春等人接过来看,上面画的是一个女孩,而且,十分显然画的就是晴雯,因为面目表情很是惟妙惟肖的。
“之前我看二爷拿着厨房烧的碳在纸上画,后来还把碳削尖了,就像他方才那样,我就知道,二爷弄这个东西,也是弄来画画的。”
晴雯说着,十分自信的看着贾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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