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不弃说:“我暴露了。回来的路上,你听见那些女人说的话了吗?”
她说:“我不在乎,我自己一个人住这里,从五六岁镇上就有人编排我,早习惯了。”
“可是名节对一个女孩子是很重要的,小千,你现在还小。”他很少这样一本正经说话,自己也觉得别扭。
“我们问心无愧。”她搁了筷子,端着碗筷去了山泉那里。
霍不弃跟偷了别人钱似的,紧张心虚。他有句话没有说出口。她问心无愧,他问心,却有愧。
这小丫头这六年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的,从开始的装酷,到后来整日笑靥如花,没事儿还哼个小曲——这里没通电,她没什么机会看电视的缘故,唱歌没一句能找到调门。
他对她也算倾囊相授,个中辛苦不与外人道,她小小年纪竟然也能坚持下来,乐意与他分享把欺负她的人打趴下的桥段,还不忘补充一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们不惹我,我不会动手的。”
她的天分极高,到了第三年就已经可以与他一起在林间与野兔赛跑,并把兔子跑到投降。
他跟她讲许多外面发生的事,她就跟他讲她看的书。她无比热爱看书,赚的钱大都买了书,正版盗版来者不拒。
变化是从她十二岁开始的。她开始拔节长高,且开始发育,开始害羞,有了自己的小心思,有时看着他的脸,看着看着自个儿的脸就红了。
他年长她十四岁,自然懂得这是怎么回事,多少次想敲打敲打她,话到唇边,又舍不得。他二十六七岁,男人的正当年,一个妙龄少女整日在自己身边,有那么点耳鬓厮磨的感觉。
他不是没有动过心思,每次动心思都会骂自己一百句“畜生”。私下已经做过好多次决定,走出不到三里地他就后悔。
现下,霍不弃也有些摸不准自己的心了。
躺在床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发觉这张板床真特么不舒服。她换了纯棉的睡衣走进来,将一杯温水放下,“温度刚刚好。”走到门口又折回来,对着他手背朝外挥挥手,“往里点。”
下意识朝里挪了挪,把半张床留给她。
不是没有一起躺过。她小时候躺在这里,两个人天南海北聊着天,聊着聊着她就睡着了,有时就在一张床上睡到天亮,有时他会把她抱回她的床。
可这次,似乎哪儿不一样了。
她身上很香。是一种廉价的叫孩儿面润肤霜的味道,奶香奶甜。她那么随便擦点润肤的东西,就觉得肤如凝脂。
霍不弃轻轻拉了被子盖住自己的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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