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来的半吊子白莲花招数让所有人都恶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学到磨蹭大法的真谛,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样子,连玲玲都忍不住觉得她可怜又柔弱。
家里兵荒马乱忙到十二点,门被拍响,张三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颠颠开了门。
林秀侧头看过去,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肤色的男人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这男人浓眉大眼,精气勃发,长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轻了几十岁的前夫张仲清。
张仲清看见自家妹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进门喊妈。
他实在是个长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会在当年把年轻的林秀骗到,误以为他是个开朗的好人。
张仲清风尘仆仆回了家,家里人围着他问这问那,连张妍妍都凑过去跳着喊爸爸。
林秀心里有点发酸,她自己养了好多年的女儿,从没对她这么软乎过………
张仲清一把把女儿抱在怀里,一点生疏都没有,亲了亲女儿娇嫩的小脸蛋,从人群中看见林秀,喊了她一声“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这称呼挺遥远了,大概只在刚结婚的那几年听过,现在听起来不觉得亲昵,反而有种陌生人间的别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轻时会有的举动,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衣服,小声喊“仲清”。
张仲清笑眯眯问,“怎么不亲我了?”
他说着侧过脸。
林秀心里一阵翻涌的不适,假装羞涩地推开他,“人多着呢,先吃饭吧,你这么累,我买了你最喜欢的鱼。”
他没注意到林秀表情变化,抱着女儿乐颠颠走到饭桌旁边。
张仲清在家里地位挺高,虽然现在早不是旧社会,但一个家庭依旧围绕着经济地位最好的人活动。林秀后来才明白,早在她丢掉自己的工作,逐渐丧失与社会联系时,她就自己抛弃自己被尊重的权力了。
一家人围着饭桌坐下,张三花忽然一惊一乍道,“怎么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个人。刚才大家不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被她戳穿,众人装作才发现的样子。
多出来的那个人是个不太年轻的女人,穿着很时髦的风衣,头发烫成卷发,鼻梁上架着墨镜,嘴巴涂得红红的,和小县城格格不入。
张仲清一拍脑门把女儿放下,给大家介绍这个跟他一起回来的女人,“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车顺路回来的,所以请她进来坐坐。”
婆母很热情地招呼这姑娘,“我们正好吃饭,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摇头,“不用了,我家里有人等着呢,本来不想上来的,但是张同志说可以顺路来喝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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