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了,吃饭吧,再不吃,就凉了。”钟初曼突然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先用公筷给林姝夹菜,再自己吃上。
林姝不敢说话,只是在低头吃菜的时候,偷偷抬头看着同样低头的人。
她一点也没有伤心的样子,但林姝知道,她是什么都闷在心里的人。
别人对她好一点,她就会十倍回报。
钟初曼,是个永远以赤子之心对待别人的人。
两个人没有再说话,吃完饭以后主动结账,没有去报上白露的名字。
出了闲庭,两人还逛了一个下午的街道,钟初曼还去领取自己预定的东西,晚上的时候,三人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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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初曼回到家的时候,拿钥匙开门——她不怎么喜欢用密码或指纹开门。
屋里传来电视的声音,就像是回到一个有人等待的家。
没有叫二哈,也没有叫钟哲圣,在玄关处换好鞋子,就拿着那几个礼品袋去往客厅。
才发现只有二哈在看电视。
脸上的笑容抑了又扬,发东西放在地上,只拿起其中一个,就去挤占二哈的空间。
一人一狗看着电视上播放的早期的古装剧。
里面的演员还是比较熟悉的,直到继续看下去,才发现,里面的主角居然是哮天犬。
又看二哈看的专注。只能默默拿起东西离开客厅。
去书房,钟初曼路过钟哲圣的房间,小心翼翼敲着门,耳朵贴在门上。
里面没有什么动静。
在书房的门口,才看到一张便利贴。
——“慢慢,爸爸先回宁都了,好好照顾自己,有时间就回家看看。”
原来已经走了。
钟初曼扯下便利贴,家里的便利贴太多,钟初曼每用一张,在用完以后,都会把便利贴再都一个本子上。
她有一个专门放笔记本的空间。
站在放本子的架子前,四处张望,这些大多都是她的笔记。
蹲下来,下面有四个抽屉,抽出其中的左边倒数第二层,拿出一个黑色笔记本,翻开其中一页,写上日期,再把手里的便利签贴上去。
这算是自己对家人的一种回忆吧。
关上抽屉以后,她没有立刻站起,而是又抽出左边的倒数第一个抽屉。
这个抽屉已经很久没有打开,抽出来的过程仍然很流畅。
抽屉的里面都是同款的软皮笔记本,各种颜色,但厚度基本相同。
抽屉很重,抽出以后,钟初曼就没有继续拉着,而是开始翻动这些笔记本。
笔记本很简约,但是上面的数字各不相同。
拿出上面的那层,找出其中的三本:16、17、17。
拿出第二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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