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倒吸一口冷气,这个路易斯到底是哪里来的怪物?这家伙简直是一个天才!
汤姆突然感到一阵激动,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将会见证一名天才作家的崛起?他会是这个作者最初的粉丝!
想到这里,汤姆再也坐不住了,闪电般向自己的房间冲去。
汤普森太太在身后喊道:“亲爱的,你去干什么?不吃意面了吗?”
“不吃了!”汤姆头也不回说道:“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深读者,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是您的书迷……”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孟松小说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小说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小说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
在《孟松小说报》创刊的十年里,这种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了!
而在第三天,《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增加为八十封,在一个星期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达到了惊人的两百封。
编辑室的编辑们都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就连一手挖掘出路易斯,认为他未来一定可以成为扬名全国的约翰此时也是惊诧不已,心潮澎湃。
他单知道《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个好作品,但是他绝没想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能在刊登的第一期就达到这样惊人的效果!
约翰突然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次究竟发掘了一个怎么样的怪物啊!
一个刚来美国不过四个月的15岁东方少年,能用非母语写出这样受他们美国人欢迎的作品,这份才能说的上罕见也不为过了!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小说,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子就冲了出去。
刚结束棒球训练汗流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约翰找他?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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