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路易斯给的说辞,怎么和他回绝别人想要见路易斯时的说辞一模一样?
怎么都是奉行神秘主义,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的作家?
约翰瞪大眼睛,倒抽一口冷气,胸中突然有了一个不可思议,他抖着嗓子问道:“这……这兰斯不会是你吧?”
男人瞳孔地震,身子抖啊抖,抖啊抖,乐景忍不住恶趣味地在心里想,如果他说是的话约翰会不会开始怀疑人生?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暴露自己的另一个马甲。
毕竟他这边给约翰说自己还在构思新连载,结果转头突然成了七篇小说的挂名作者,他如果承认了兰斯是自己的马甲,不就等于亲口告诉他我在背着你摸鱼吗?约翰肯定要逼着他也写其中一种类型的小说的。
所以乐景就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责怪地看了一眼约翰,“你在说什么呢!兰斯先生要是听到你的话一定会生气的。”
约翰半信半疑的看着乐景,不确定问道:“你真的不是兰斯?”
“当然不是啦,我说兰斯先生无法现于人前,是因为……”乐景压低声音,神神秘秘说道:“兰斯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约翰:???!!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灵感创意?”乐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兰斯这个笔名代表了一个智囊团,其实是由智囊团里提供灵感创意,然后再请其他作者把灵感创意写成小说。”
约翰倒是对这个解释接受良好。
如果真的是一个叫做兰斯的人和别人合作写了这么多类型风格全然不同的小说,未免太可怕了,甚至让约翰开始怀疑莫非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和狗之间还大?
现在乐景说兰斯其实是一个团队的名字,这些灵感创意其实是团队智慧的结晶,约翰心里就好受多了。
这样一来,也怪不得路易斯说兰斯不能见人。
约翰望着手里的报纸,灰色的瞳孔里盈满了期待、兴奋和复杂。
就像这份报纸折服了他一样,也一定可以折服其他读者!
约翰已经算是阅读量丰富的人,照样被这份报纸上刊登的小说激起一阵鸡皮疙瘩,身体控制不住的想要颤抖。
这份报纸宛如一场来势汹汹的地震,地动山摇间,新的大陆升起,在海天相接处,伫立着一座神异的城池,旧有规则崩解,新的世界向他缓缓拉开序幕。
这对他而言是绝无仅有的体验。
而对于报纸来说,绝无仅有,就意味着不可替代,意味着火爆的销量。
约翰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路易斯身为作家,就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优秀作家,结果他办起报纸来,竟然质量都胜过包括约翰在内的很多资深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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