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他而言,迟炀是他和凌瑾在这个世上为数不多的纽带,也是他无数次噩梦的拯救者。
但比起这些,他发觉迟炀更像是一株善意的花,时至今日,仍然愿意再次路过他的身旁,同时却将他的粗鲁反衬无余。
或许,很快又会离开。
凌琅把手背搭在眼睛上,用力摁下去。
夜晚会把人的心剖出来看,夜深人静的时候,人就无法欺骗自己。
他的确再次开始不舍这朵花的气味了。
一如四年前,迟炀不告而别的时候一样。
但不仅仅是他,他想起班上同学对迟炀狂蜂浪蝶般的兴趣,想起连雪鹿从他身上移走的目光,想起那个发言离谱的论坛贴,甚至想起今晚突然乖顺的妹妹……
馥郁是花的天性,漂亮的花终将无差别地把香味散给众人,总有一天,它会再次去到更远更高的地方,供新的人瞻观,无论他是否无限放宽自己的领地,供它栖留。
更何况,他是那个促成凌瑾悲剧的人,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抹不掉的身份,他甚至不敢坦然面对迟炀,又哪来的资格期待什么独一无二的东西?
缓缓吐出一口气,凌琅挪开挡在眼睛上的手背。
对面窗户忽然亮了一下,他迅速坐起身,跑到窗边,死死地盯住对面那个小阳台。
半分钟后,灯灭了,阳台门纹丝未动。
凌琅躺回床上,一点一点蜷进了被子里。
第二天清晨,迟炀避开人群下楼跑了两公里,然后回寝室和远在A国的朋友齐小西通了个视频。
“迟哥,你你你,你的手?”
电脑屏幕上的齐小西瞪大双眼,盯着迟炀掌心那道口子,这很明显是被人挠出的指甲印。
是谁吃了八百个胆子居然敢挠迟炀?那位利爪勇士之后得被废成什么样??
齐小西不懂,但他大受震撼。
他只知道迟炀回国是去帮人管儿子。
给人当爸爸,多么牛逼的任务!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迟炀在新学校会跟在A国学校一样,是叱咤风云的存在。
迟炀翻过手看了眼,风轻云淡道:“没事,小狼崽挠的。”
齐小西眨眨眼:“哇,你去动物园了?”
迟炀:“家养的。”
“不会吧不会吧,我才五年没回国,咱们伟大祖国就这么日新月异了?人民富强了不说,居然都能养狼了!”齐小西从来对迟炀的话深信不疑,啧啧感慨道,“你家的狼平时可以撸吗?你看我有机会吗?”
“摸的话必须顺毛,但凡摸错方向,被挠都是轻的。”迟炀撩起眼皮,嘴角勾出危险的笑,“你想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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