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个胡不归,因为老道士临终前的话,他娘生他的时候,胡天顺还当是自个家道振兴有望,后继有人了。
可有句老话说的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胡家虽然散去了大半土地,不少家财,可毕竟还是大户人家。胡不归从小就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整日和村中三五个小混混瞎混不说,那吃喝嫖赌抽,焉有不精通的道理?
胡天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虽然胡家家底还算丰厚,眼下还能经得起自个儿子折腾。可眼看着自个一天天变老,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而自个儿子那是越学越坏,这个家被他败光是迟早的事儿。私下里他就做着打算,琢磨着给儿子娶上一房媳妇,兴许成了家,自个这个败家儿子就能收收心,安分的过日子了。
可让胡天顺没想到的是,他这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儿,自个那个败家儿子胡不归,不是推三,就是阻四,有些时候话说的急了,胡不归干脆就拿了钱,整日整夜的不回家,在外面鬼混。
这一天,胡大老爷旧事重提,还没等他说上几句,胡不归把嘴一撅,就拿着钱,一溜烟儿的跑出了家门。
有了钱,胡不归轻车熟路的赶到了镇上,频繁出入那些烟花酒楼,大烟赌坊的场所,整日逍遥快活。温乡暖欲人人喜欢,咱们的胡大少爷自然也不会例外,可是他口袋里的钱,也是如流水般花的飞快。没过几日,胡不归便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起先的时候,人家看在他是胡家大少爷的份上,还能赊欠个一二。可这日子久了,那些店家一看到胡不归,就和看到了瘟神一样,赶紧打烊躲避。有那脾气好的,还能笑脸解释几句,委婉拒绝。那些脾气不好的,则直接冷眼相对,一口回绝,就差没直接抬手哄人了。
胡不归瞧的明白,这些店家是看自个没钱了,这才挂起了这副嘴脸。可生气归生气,肚子饿了,那饭还是要吃的。人家冷眼相对,胡不归也不好再死皮赖脸的开口赊欠,毕竟他胡大少爷也是要面皮的人。无奈之下,胡不归抵押了身边一件值钱的物件,这才解决了这肚中饥火。
要说胡不归抵押的这件随身物件,那可是大有来历的。前文咱们说过,老道士一生仁义,斩妖降魔无数,早已是世外高人,他随身之物也必定不是凡品。他在临死之前交给胡天顺一块随身多年的玉佩,还说那玉佩有了灵性,可保佩带之人百邪不侵,再三叮嘱,万万不可离身。
胡天顺对老道士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自打胡不归出生之后,那块玉佩就一直挂在胡不归的脖子上。无论是换衣,还是洗澡,胡天顺一直都让儿子胡不归戴着,不准摘下来。而这十八年来胡不归也都遵从他老子的命令,好好保管佩戴,这才平安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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