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大叔们都留在这里,真的放心吗?”柯清怡忍不住问了出来,“他们似乎对你颇有微词,你不怕他们趁这个机会使坏吗?”
没有哪个中年男子会心甘情愿被才刚成年的学生骑在头上,指挥他们的行动。
这在他们眼中无异于一种羞辱,要不是灾祸突如其来,他们被丧尸追赶得狼狈不堪、走投无路,又怎么会忍受得了比他们年幼十来岁的张默行一路来替他们做主,成为队伍的领袖与核心?
所以一旦有机可趁,他们无疑会夺回那份属于他们的“大人的骄傲”。
当死神的镰刀贴在脖颈,危险近在眼前,人们丢盔弃甲,也会将这些可笑的好强剥掉。
那一瞬间,他们的身份都回归到单纯的“人”上,而无男女老少之分。
可是等情形稍有安定,他们大多又将丢掉的东西再穿了回来——对性别潜意识的歧视,因年长而自认高人一等,某方面的出色所带来的优越感,骨子里不愿接受他人领导的强势……并将之前视为不着寸缕的行为,实在令他们难堪,甚至恼羞成怒。
这就是人性。
柯清怡记得,在原文里队伍中的那两个公司职员总不安分,后来也真的搞出事来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下手?
她知道自己作为小说原作者,竟纠结自己写过的情节,的确是有些奇葩,但这里实在是太安静了,空气里弥漫着死亡与颓丧的气息,使她不得不东想西想来分散注意力,看什么都觉得不对劲,想什么都觉得疑惑。
听到柯清怡的问题,张默行没有惊讶,只是淡淡一笑,俊朗的面容间沉淀着与年龄不符的老成,他轻声回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们在等你的血液样本。”
真是狡猾,一边不甘人下,一边又想着坐收渔翁之利。
柯清怡顿时恍然,看向张默行的目光多了几分探究,抿了抿嘴角没再说话。
他们走的时候,谢鸣宇甚至还在呼呼大睡。
他向来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从小吃喝不愁,养成了享乐主义,好逸恶劳,大学毕业后游手好闲,整天伙着其他公子哥吃喝玩乐,也不找个正经工作,可把谢赫博士给气坏了。
现下虎落平阳,一开始时还嫌弃硬邦邦的水泥地和难以下咽的压缩饼干,闹着少爷脾气,非要黎瞳给他找张软床寻些美食来,直把对方当佣人使唤了,后来自己才意识到这根本不现实,为了给自己找台阶下,又是把黎瞳一顿气骂,说她怪物一个,没安好心。
究竟是谁,从头到尾都在使着坏心眼?
不出所料,他们在路上很快就遇见了丧尸。
这时天空都是铅灰的,整座城市一片死寂,街道上到处都溅着已经发干的血迹,散着淡淡腥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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