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是合作者。”马茨克讪笑着说,“作为合作者,所有机构都可以获得在这个项目中所取得的技术专利的使用权,只需要交纳一定额度的专利使用费即可。这样一来,贵国并不需要参与其他子系统的工作,同样可以获得这些技术。”
“主席先生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无歧视地获得这些技术?”冯啸辰问。
“当然是无歧视的。”马茨克笃定地说。
“我们可以自由地使用它们,只要按规定交纳了专利费即可?”
“是的,完全自由。”
“包括在国际招标中使用这些技术吗?”
“这……”
“包括对这些技术进行二次开发,从而具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吗?”
“我想,这应当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马茨克只能食言而肥了。
商业合作中所说的引进技术,是有许多层次的。最高的层次自然就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意地使用这项技术,无论是参与国际竞争,还是对技术进行二次开发,都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低一些层次则是仅获得有限的使用权,例如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不能超出这个范围,最典型的限制就是只能在本国使用,不能在国际市场上使用。更低的层次甚至完全限制了引进方的自主权,引进方在使用技术时必须向技术的所有者提出申请,对方如果不同意,则引进方就不能使用这项技术。
冯啸辰所希望的,是通过参与库克船长项目,形成对深海石油开发全系统的自主研发能力,这样未来中国就可以自主设计建造海洋石油设备,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如果自己得到的权力仅仅是使用这些专利,在参与国际竞争时还要受到技术原厂商的限制,那么和直接购买国外的设备又有什么区别呢?
马茨克其实也知道冯啸辰的想法,但他却不能答应冯啸辰的要求。海因茨尔他们最担心的就是中国人获得这项技术之后,在国际上抢他们的市场,因此才想方设法不让中国人参与核心技术的研发。照海因茨尔他们的意见,中国人甚至连使用这些专利都不行,要想获得这些设备,只能向普迈等公司购买。马茨克当然不能这样对冯啸辰说,因为这就太欺负人了,说好的合作开发,结果连使用合作方开发出来的技术都不行,那还叫什么合作?
马茨克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了海因茨尔等人同意在项目完成后向中方授权相关专利,但这种授权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中国人自己造几个平台在自己的海域里采油也就罢了,但凡是跨出国境去销售,欧洲企业就会拒绝发放许可证,绝不让中国人抢走他们的市场。
果不其然,在听说每家企业只能参与一个方面的研究之后,冯啸辰便问起了专利授权的问题。马茨克想打马虎眼也打不过去了,毕竟双方最终是要签协议的,这些事情不可能不在协议中写清楚,他就算现在能把中国人骗过去,最终人家还是会发现的。
“我们有意投入5亿美元参与这个项目,按照整个项目的投资来计算,5亿美元相当于25%的股份,我们是不是有权要求参与25%的研究工作?”冯啸辰换了一个角度,对马茨克说。
果然是5亿美元!
马茨克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在此前,他只是听传话的人说中方有这样的意向,但他并不能完全相信。现在冯啸辰亲口说出了这个数字,意义就完全不同了,这意味着只要马茨克愿意答应冯啸辰的条件,5亿美元就能够落到他的手上。而一旦有了这5亿美元,他就能够忽悠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项目,那么这个项目差不多就能板上钉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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