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结果不用说了,木析想想都知道后面是怎么回事。
木析无奈道:“那礼书呢?”
六房各房的办事小吏,通称为典吏,总目则称为“某书”,比如户房的典吏可称为户书,兵房的典吏可称为兵书。
芳姐:“礼书姓李,是个老实人,在县衙没什么话语权。能力平庸,性格也很温吞,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她没什么恶迹,这里的人对礼书的印象很好,说她是个好典吏。”
木析无奈,生活不易啊。
……
六房的总书是县衙的主要办事机构,有的背景深,有的背靠宗族,有的有县丞撑腰,加上权力大,能把一个没背景孤身一人的知县不当回事。
但这可不代表其他的县衙机构,以及衙役也能不把知县放在眼里啊。
起码三班,既皂班,壮班跟快班的衙役,他们还没有那个底气忽视知县。
等后面得知知县到来,三班的头头最后陆陆续续前来见了她。
木析唯一庆幸的是,由于衙役的地位太低微,孟家连吏都瞧不上,更别说衙役了,真正跟孟家有直接联系的,貌似没有,但帮着孟家为虎作伥的,真不少。
至少据木析所知,快班的刘捕头,跟在孟典史的手下,没少干欺压百姓,敲诈富户的事情,光是摆在县衙的宗卷里头那些不明不白的案子就不知几何。
那些案卷写的,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告诉别人“这是一桩冤假错案”,“犯人唯一的错误就是没钱没势”。
现在关在大牢的,还有原来是秀才功名的读书人呢,那案卷写的半点都经不起推敲。连考上了秀才功名的人,孟家都敢搞,更别说普通百姓了。
但刘捕头对上她这个文岭县知县,态度还是极尽献媚讨好的,毕竟在她看来,这官哪里有不贪的嘛?
虽然不知道前面几次朝廷派来的知县脑子有什么毛病,就是不贪,但那种不怕死的稀罕物朝廷上哪里有几个?不可能她们文岭县就这么倒霉,每次都是不贪的清官吧?
看到木析收下了金发簪,她笑得更开心了,那态度一下子就变成了“自家人”一样,无话不谈,推心置腹。
随后无意间看到木析的孟典史,在后头跟刘捕头聊过后,也做了个局邀请她。
算是因为前头赶她出客栈的事请她吃饭赔罪,两人从今以后冰释前嫌,往后“分赃”她知县拿三成,赵县丞拿两成,剩下的给下头办事的典吏分一分,剩下的归她孟家。
孟典史还表示,像她这么为属下着想的好官不多了,她读过书,特别讲义气,不然为什么那些官吏都听她的呢?那必须是被她的人格魅力所征服的啊!
然后一旁陪客的刘捕头,户书,吏书,刑书,工书纷纷应和,表示她们就是喜欢跟在孟典史手里做事,她大方大气,谁不喜欢这样的上司。
孟典史就客气的表示,哪里哪里,然后还佯怒的道她们真不会说话,什么叫喜欢跟在她手里做事,以前那都是没有知县,现在知县大人来了,那必须是跟在知县大人手底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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