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开花:“你怎么证明那是你家的衣服?”
程如山:“用这样的面料加这样的丝线做出来的衣服,目前村里就我媳妇儿有。”
姜琳穿不惯粗棉布的里衣,买的最好的那种细棉布,柔软吸汗,更何况上面还有绣花。
而且他并不想和马开花这些人讲道理,他只需要拿到他们做这件事儿的证据就行,至于怎么证明衣服是姜琳的?不需要!甚至连他们怎么偷的,怎么拿去的也不需要,他只需要有人承认训练狗咬姜琳就可以!
他不是公安,他不负责破案,他只负责找到要害他媳妇儿的,十倍百倍地还回去!
常继红哭喊着:“就算是你媳妇儿的衣服,也不是我们偷的,谁知道是不是风刮出来,狗贪玩去啃的,你也不能说是我们训狗咬人。”
程玉莲:“哎呀,你们家狗无缘无故吃衣服?天底下还没有吃衣服的狗呢?就算啃着玩儿,也不会啃肚子里这么一大坨吧?”
治保主任也道:“这种大狗,以前都是当猎犬、警犬、部队里用的,普通人家可养不起这么精贵的狗。咱们大队看门也就养两只土狗拉倒,谁有肉给他们吃?”
程如山蹲下,离地上的程信达近一些,他用不疾不徐的语调淡淡道:“我想你肯定知道一些故事,有人用仇人的衣服包了生肉给猎犬撕咬,训练久了以后,只要主人一个信号,那猎犬看到仇人就会扑上去撕咬,不死不休。如果懂门道的人训,最后肯定一击致命。不过这狗本身不行,又蠢,只会凶,不够通人性,养得也不好,养狗的人又蠢、又毒,却没有足够的脑子……”
“你才蠢,你才毒!我的黑豹一点都不蠢,它又聪明又通人性!”程信达中二年纪,受不得人家否定自己和自己的爱犬,他跳起来朝着程如山撕打:“黑豹最聪明!它这是还没训练好,不小心让它溜出去,要是它训练好,一口咬死你!”
他眼珠子通红,脑子里一片轰鸣声,根本不管不顾,也无力思考,满脑子都是对程如山的仇恨。
程福万和马开花等人麻爪儿了,“这孩子气糊涂,说气话,当不得真!”
他们忙去拉程信达。
程如山却不给他们机会,一伸手就捏住程信达的脖子,猛得将他掼在地上,幽深冷沉的黑眸没有一丝温度。
他一字一顿:“你不蠢么?蠢得很?狗随主人形,和你一样蠢!”
“你才蠢!”程信达被他卡着几乎说不出话,“黑豹才训练两天就能追踪她的气味儿!”
衣服当然是他偷的,他想着随便偷一件,有谁的偷谁的。他最大的目标是程如山,可以先从别人练起,所以当时不管姜琳的还是大宝小宝的,他都会偷,偷谁的算谁的。
他听不少故事,都说那时候日本鬼子训练警犬,用革命党的衣服包着生肉和骨头让狗训练撕咬,很快就会让它记住这样的感觉和气味,一辈子都忘不了,一定会把敌人咬死的。他听了就深深地印在脑海里,总想训练一下外公家的那只猎犬。外公疼他,他和那只猎犬关系也好,黑豹还是他给起的名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