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医院之后,我支付好丽丽的费用,看见刚刚做过人流的她那憔悴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只是一直痴痴呆呆地看着手机期待着男友的回复,但是丽丽的男友却从来没有出现在丽丽的视线范围内,哪怕是慰问的短信,她也未曾收到过
我曾经见过丽丽的男友。因为他是一个满身铜臭的典型富三代,所以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不好。我承认,相比起兴来说,他的确更帅,也更会打扮。然而,我认为一个人的美不应该只存在于外表,更重要的美应该在于内心。
我记得当初他想法设法地想把丽丽给追到手,于是大肆挥霍从长辈那里得来的金钱 当丽丽成为了他的女友之后,他对丽丽的那份无微不至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从忽冷忽热到置之不理只是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他这样的态度更让身为旁人的我所不齿 到了最近,丽丽更怀疑他在外头有了第三者……如今,丽丽把肚子里的孩子被打掉了,他并没有作为男友而陪伴在左右,甚至连一个电话的问候都没有,更别说交出堕胎的费用。
别人常说:“长得帅的男人没有本心。”可对于我来说,“又有钱又俊俏的男人不但没有本心,而且更没有责任心”。
我陪在丽丽的身边,一边把伤透了心的她抱在怀里,一边问自己:男人在得到女人之前总是千依百顺,难道当他们得到了女人心之后就会变成如此无情吗,这都是男人的真面目吗,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
把丽丽送回家后,烈日已经被乌云所遮盖,本是酷热的街道顿时凉快了许多。
对于今天兴的冷淡,我的心里突然生起一股寒意:难道兴这一年对我态度的转变说明了他对我已经腻了吗,难道他真的和丽丽的男友一样,在外头有了第三者吗。
突然,丽丽对男友的怀疑让我想起了之前在兴的物品里发现的种种蛛丝马迹,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又向兴发送了一条短讯,询问他为什么不来,询问他到底在哪儿。结果,他给我回了一句:不舒服,在家
我有点担心兴,于是就给他回了一条短讯,然后朝他的家去了。天气已经开始恶劣起来,时而风起,时而雷响,也如同我此时的心情一样不能平静
满怀担心的我,当走到了他的楼下,却看见了让我最不想看到,最心痛欲裂的事情。一个女生很亲昵地用右手搂住兴的手臂,兴走路的时候也特别靠近那名女生。要是旁人看到此情景,还真的以为他们才是一对金童玉女。我生怕他们看见了我,于是便躲进了一个建筑里,等他们都走进公寓之后,我才敢现身。
“对了,为什么我是他的女朋友还要偷偷摸摸的。或许他们俩之间有隐情,并不是我想像的那种关系吧。如果他们不是那种关系,那为什么会变得那么亲昵。
这和兴的转变有什么关系吗。”我的脑袋里此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疑问和矛盾,但能够解答这些疑问和矛盾的,就必须是他。
天已经开始下雨了,雷声也随着雨势而渐渐增大。
他的家住在顶层。每当我往上多走一步台阶时,我的心仿佛被锤子重重地敲了一下。当我走到了他家的门前,我停止了本应敲门的手。我无法想像当门开启后的情景到底会是怎样,也无法想像当自己看见男友出轨之后,自己到底应该如何反应。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等了一阵子,我把手轻轻地按在门铃上。我的周围弥漫着一份前所未有的紧张感。
铃声响了好久,门终于被打开了。一名长着飘逸秀发的女生站在门前,我认得她就是刚才在楼下和兴有亲昵举动的女生,只是现在的她改变了刚才的衣着。
她身穿白色的背心,浅绿的热裤。其水灵灵的眼睛不停地在转动,白里透红的性感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婀娜的身段被一览无遗,身上还散发出柔顺剂和香皂夹杂的味道。这样的女子,别说男人看到后会为其心动,甚至女生看见也会顿生羡慕。
不过她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你好,请问你找谁呢?”悦耳的声音从她的嘴里发出,甜美的笑容也挂在她清秀的脸上,她的语气也很温柔,总体来说没有让来客感到一丝不悦,是一个十分懂礼貌的女孩。可是对于我来说,这短短的一句问话,就相当于向我宣布她就是这屋子的女主人似的,因而也像一把无形的利剑向我的心房刺来。
“思思,怎么了?”我清楚地看见了,从背后抱住这名女生的不是别人,正是我深爱的男人兴 而当他看见了我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当我再次对眼前的俩人仔细打量时,发现了他们的手上戴着一样的情侣手绳
当我们三人面对面看着对方时,几秒之间,几乎一切都处于停顿的状态,要不是外面传来雨声、雷鸣,我还以为连时间都一并停止了。本来短暂的几秒,在此时此刻却让我感到了无比漫长,同时也是我这辈子觉得最黑暗的时刻。
当我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已经发现他向我走来。对于他的无情,我毫不犹豫地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通红的掌痕。清脆的响声回荡在这个只有三人的空间里,同时也是表示着我给他所作所为的答复。来到楼下,我才发现眼前下起了倾盆大雨。
想到了这几年用心灌溉的感情被摧毁得一干二净,我再也无法按奈自己内心的伤痛和怒火。我很想离开这个伤心地,所以即使雨再大、风再猛也无法阻挡我的去路,二话不说地冲进了大雨之中。我任由大雨敲打自己的肌肤;任由猛风强袭自己的身体 或许擦身而过的路人都会觉得站在大雨之中的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子。但是也多亏了这场大雨,我脸上的泪痕才能被掩盖,我才不至于在人前丢脸,同时也好想天公在怜悯我似的哭个没完没了。
回到家后,我因为酷暑后又淋了雨,所以大病一场,基本上都是处于昏睡的状态 即使睡眼惺忪,我也只是依稀记得父母为了我的病而奔波劳累,日以继夜地陪伴我、照顾我、守护我。当我醒过来后,我很后悔自己当时居然为了一个可能已经不再爱护自己的男人而跟父母反目,甚至恶言相向。然而,我终于明白,无论自己如何对待过父母,他们还是待我一如既往。不管我变成什么,他们也是世上唯一对我不离不弃的人。
病愈后的我,懂得如何孝顺父母,也把兴送给我的戒指以及和他的合照一并销毁,销毁这些骗人的玩意。我打从心底里告诫自己,一定要彻底忘记这个人,和他恩断义绝
那一年,十八岁的我赶在了移民期间前随父母移民到了英国的伦敦。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我对新鲜的事物都感到十分好奇。市民过着国内没有的悠闲生活;
街道有着国内没有的干净整洁;就连城市的上空都挂着国内没有的蓝天白云。总之,我见到的一切都与国内的大相迳庭。
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路边没有了联群结队行乞的乞丐,取而代之的是靠自
力更生的艺人——玩弄傀儡的小丑、跳街舞的舞者甚至是拉小提琴的音乐家都随
处可见。
刚开始,我可以说是一个拥有语言障碍的人,但是很快就适应了伦敦的生活。
当分手的那一刻开始,兴还教会了我人生很宝贵的东西——女人不得不学会坚强,即使不依赖男人,自己也能够生存,并且活得精彩。所以我努力读书,终于在当地一所不错的大学获得了金融系的学士学位。这些都不过是花了三四年的时间
毕业之后,我才正式地步入社会。我一直以为所有的事物都与国内的不同,但唯独有一样东西,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模一样——低迷的经济。而且,我远远低估了社会那既真实又残酷的一面。当接触社会之后,到处碰壁的我才明白到人情世故的重要性,也体会到各种各样的人情冷暖。
每天,每家金融公司的大门都成为了我必经之处。在家,哪怕是站立、吃喝,甚至是做梦,我也想着工作的事宜。可是找工作的难度远远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程度。我投出的简历,大多数都石沉大海,即便很幸运地收到了面试的邀请也只落得一个“等消息”的下场。
苦涩的日子总有一天会过去的。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在一家小型的金融公司里找到了一份文书工作,尽管薪酬算不上称心如意,但从同事、环境、福利等条件来看,算是差强人意。至少,它是一个磨练自身与增加经验、阅历的好地方。
即使是一份小小的工作,却只有在下班的时候,我才能真正地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和空间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年龄渐渐成长,开始懂得如何欣赏以前总是被忽略的事物。
每当我坐上双层巴士的上层向窗外望去,就好像在游览这个世界名城。本来昏暗的夜色,却被霓虹灯照得光彩夺目,即使是伦敦大桥和泰晤士河在夜间观看也是别有一番风味。路上的行人没有因为着急回家而匆匆赶路,反而在各式各样的餐厅、商店流连 拿着照相机的人们随处可见,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本地人,哪些是观光客。
美中不足的是,无论眼前的美景是多么璀璨夺目,身旁没有一个能够与之分享、与之倾诉、与之携手的人,实在是一个憾事。
由于和兴的一段不愉快的关系,加上自己回想起丽丽男友的表现,我似乎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不喜欢和异性打交道,甚至敬而远之的自己。
除了父亲,对于其他异性,我虽然都会以礼相待,但同时也会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试图不让他们有任何机会。随后,我还发现有不少的男同事竟然开始疏远我,甚至还有人排挤我。我知道这个可能是自己的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好所导致的,但我并不介意,或者我要的正是这个的效果。
即便如此,在我工作的地方,我仍然可以感觉到一名比自己年少的英国小伙子对我的抱有好意。虽然说,我很希望能够彻底砍断自己和兴之间的不愉快的记忆与羁绊,但是他对我受过的伤害就好比是把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在我的心上留下了一道难以磨灭的烙印。加上可能是文化上的差异,我很不喜欢英国男子的那份不羁,所以为了防止他再对我有任何的幻想,于是果断地拒绝了他。
在偶然一次收拾的时候,我不经意地翻出高中时代自己写的那一篇作文,然后重新仔细阅读,心想:难道要找到一个深爱自己的人的梦想,和飞机师、音乐家一样是如此遥不可及吗。我也曾经以为由于自己的心病,这辈子不再和任何男性扯上关系,直至我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伟。
他是我们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的老板。平日的中午,我都会到那里用餐。餐厅的布置和装横都是传统的英式风格,地方既宽广又一尘不染,而且食物不但美味还多种多样。若是坐在窗边向外望去,每天都能够看见街上不同的“艺术家”
在做表演秀。当然,这里的午餐也自然是英国的特色小食。尽管我来到英国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但是在这里吃的不是砸果沙拉就是炸鸡汉堡,而不再是我所熟悉的粥粉面饭。
伟和兴一样,也是一位平易近人、非常健谈的人,说起话来更是风趣幽默。
我无法像对其他男人一样地对待他,因为他不像其他男人那般轻浮、不羁从他的谈吐可以知道,他的年龄只比我年长七岁,却有着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阅历,更有远大的志向和人生目标,同时也懂得揣摩别人的心理。
我曾经对他说过,自己人在国外,哪怕只有一次,也很想回味国内的小吃。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对话里推敲出我的思乡病来,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对我所说过的玩笑话如此上心。意想不到的是过了没几天的中午,在他的餐厅里点餐后,他真的给我端上了一盘我最喜爱,既香喷喷又热腾腾的红烧肘子。
可能在一家传统的英国餐厅里吃着红烧肘子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但正因为他这道菜,我才能在异国再次体会到家乡的风味。其后,每一次去到他的餐厅,都会给我附送不同款式的中国菜,而且每一道菜式无论卖相还是味道都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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