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考生已经开学了。
拥挤的文具店里,我徘徊在摆放文具的架前,扫过一格格笔筒,寻觅落单离群的笔。
有符合条件的便拿来一试,若写得出字,便将它调转方向和其他笔靠在一起——让它融入群体。
若写不出来,便偷偷塞进袖口顺走。
我口袋里总有零花。
我是说,我本可将其轻松买下,但我讨厌那种做法——
通过正当买卖将它得手就好比去青楼赎回与其他妓女格格不入的孤高小姐。
跟救了它似的。
我最恨拯救了。
打s从来只选t方。
……
宝岛湖公园就是我的第二作案现场。
公园游人很少,因为不收门票。
人类有很多奇怪的地方——同样的风景他们更愿意通过花钱得到,离宝岛湖五站的首义公园总是攘来熙往。
那里收钱,五块一张。
不管怎样冷清的宝岛湖帮了我大忙。
我把拐来的笔放在湖心岛坚硬的土地上,跺下去,好多次,先是右脚,然后左脚,有时两脚一起,不断地享受从脚底传来塑料噼啪断裂的声音。
有时不够过瘾,就站到石凳上,扮演伟大的摔跤手,从擂台角柱高高跃下,痛击地上的对手。
完事后我拿出早已备好的纸巾,和着灰尘泥土包起地上的碎块,攥在手里,徒步或搭车回到实施绑架的文具店,趁人不备将手里的东西塞进它原先所在的笔筒。
最后目光涣散地踱出店门。
……
我用这种方式光顾过几家文具店,校门口的,大街边的,小巷里的。
只选择午餐与晚餐的放学时间。
接连几次的成功让我有些飘然。
游走在法律之外的刺激带给我麻醉般的满足感。
我幻想着——
坚持与努力,终有一天,全市的文具店都将流传我的名字。
一个怪谈,一个现象,一个事迹——
忽然消失的笔又突兀的出现在消失的地方,白色的裹尸布里,装着被肢解的尸体。
我能想象“笔世界”里的骚动,在它们的新闻联播中,我将作为无差别连续杀笔犯得到大篇幅的报导。
“悄无声息的诱拐犯,物归原主的肢解狂。”
笔的世界因我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它们笔心惶惶,它们不敢夜出,离群索居的笔都将回归群体,融入进去,它们抱在一起,成了一团。
我将被载入笔的史册,列入笔的百科,作为间接促进笔民族团结的争议人物获得两极的评价。
我是怪谈,是现象,是传说的缔造者。
——我是笔杀手。
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位笔杀手。
想到这里我兴奋极了。
其他的事情都变得不再重要。
我充满了力量和倾诉欲,我想要听众,我想要我伟大事迹的记述者。
我想要——
然后我就被抓了。
啪的一下。
被抓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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