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大型物件挂在身上是真的很折磨人,尤其是这傻逼还把下巴抵在程熠肩膀上,硌得他骨头疼。
“你赶紧起来!”程熠被他压得后背全是汗,还莫名心烦,抓住勾着他脖子上的胳膊就是一拧,“我要闷死了!”
这一拧真的一点不留情面。
“嗷!”方珩知惨叫一声,条件反射松开了他,“疼!”
大累赘没了,程熠终于得以喘气,一只手叉在腰上,另一只手拎起衣领口不住的扇风。
方珩知看着胳膊上明显青了的一块印子,伤心地抬起头打算怒斥始作俑者。
但他刚一抬头,目光就顿住了,喉结不自觉动了一下。
程熠看他宛若痴呆的样子翻了个白眼,走过去对着他脑袋轻轻拍了一巴掌:“看什么呢?回神!”
这一巴掌没用劲儿,但方珩知还是闷哼了一声,回过神来后立马抓着他的衣领往上提了提:“你在外面注意点形象?”
程熠:“?”
方珩知声音有点不自然,勾着他脖子往前走,也不看他,就目视前方地说:“都露锁骨了。”
程熠:“???”他震惊了。
你他妈活在上个世纪的封建大家庭里吗?
怎么?他露个锁骨是有伤风化还是伤风败俗了?人公园里的老大爷天天还光着膀子抽鞭子呢都没人管!
这么想着,他就对自己身边这位看上去很熟的朋友有了一个新的定义。
啧啧啧,看不出来啊老狐狸,瞧着挺开明挺开放挺时尚的一小伙子,没想到内心竟然是个黄花大闺女?
还是古代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从小背女德学女红的那种。
所以一回到家,程熠就乐呵呵把刚买的背包扔到了一边,拿出手机,把方珩知的备注给改了。
——[小公主]。
改完后,他还端详了两秒,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嗯……很贴切,很生动,很形象。
程熠同学,你可真他娘的是个语文天才!
他举着手机,陶醉地站到床上转了一圈,然后又双臂交叉,拥抱了一下自己。
嗯,今天也是优秀的熠神。
第二天中午,程熠拒绝了方珩知的蹭饭请求,只简单的给程木桐做了一个鸡蛋羹,自己又用剩米饭炒了一碗炒米饭。
原因无他,主要就是程木桐有点晕车,不吃饭、吃多了或者吃得不易消化的都会容易吐。
程熠也懒得做饭了,自己吃随便搞点就行,但是方珩知那个活祖宗难伺候,所以他并不想让这人大驾光临来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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