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混种,西蒙身上呈现出一种混沌矛盾的气质。
他的皮肤像融化的蜜糖,色泽饱满又健康。然而胸腹以及手脚覆盖的细碎鳞片,又昭示着他拥有爬行类冷血动物的特征。
温莱知道,他可以用利爪直接撕碎一头狮子。如果撬开他的嘴,就能看到异常突出的犬齿——也许该称之为蛇类的毒牙。那里面藏着某种神经毒素,毒性大概来源于巨蜥血统,注入人体的瞬间,就能宣告对手的死亡。
事实上,在成为温莱的贴身侍卫之前,西蒙就过着终日厮杀的生活。他被囚禁在国都地下角斗场里,戴着沉重的镣铐,一次次打败指定的对手。有时候是发狂的野兽,有时候是同族,或者嗜血的人类战士。每一场角斗的最后,西蒙都会把场地搞得血腥又恶心,然后拖着满身的伤,在观众的欢呼声中回到自己的囚牢。
这样的日子过了叁十年,或者更久——兽人的寿命要更长一些,对时间的感知也很模糊。某天,他终于不必再走上角斗场。费尔曼公爵给刚满五岁的小女儿挑选侍卫,看中了他出色的战斗能力,于是大发慈悲把人买下,扔进训练所和其他二十个青年人竞争。
西蒙熬过了所有艰难的试炼,将竞争者踩在脚下,一步步夺得胜出的机会。他穿上体面的侍卫服,走进公爵府,第一次见到瓷娃娃般精致的公爵千金。
在开满白蔷薇的小花园里,西蒙半跪下来,向温莱宣誓忠诚。
他甚至不敢亲吻她的手背。
仿佛亲吻是一种玷污,而他的毒牙和利爪,稍有不慎就会弄伤重要的主人。
时隔多年,西蒙跪坐在温莱床前,依旧显得小心翼翼。他尽力把身躯缩得更小,即便这种努力毫无意义。混种兽人的骨骼远比常人强壮,很多年前他能单臂托着温莱到处跑,现在温莱已经过了成长期,个头刚够到他的胸肋。
“你怎么进来的?”
温莱没有起身的欲望。她勉强用胳膊撑着脑袋,懒懒问话,“谁教你随便闯入淑女的房间?”
西蒙低垂着眼睛,半晌开口,声音低沉且怪异,像一堆破烂的金属摩擦地板。
“……我听说您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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