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她站起来就走。
哎!哎!你等等啊!赵母顿时就脑瓜子嗡地一下。她不懂账单之类的有什么用,但是流产手术她懂啊!你说什么!她竟然敢把我孙子弄掉了?我要告她!我要杀了这个丑娘们!
李律师并没有情绪波动一般:我已经做到了我该做的,请你们下个月来应诉。她看向赵洪波。
赵洪波的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一张嘴半天合不上。
那么,再见。李律师转身就走。
她身上装了针孔摄像头,这一切都被记录下来了,而此刻,金秋虽然是当事人,但也是对方的家人,是可以签署同意书让李律师拍摄的。
所以说,遇到一个懂得道理而不是只喜欢和稀泥的律师是多么的幸运。
金秋就很庆幸自己遇到的律师是个正常人,她自己对法律条文不是十分清楚明白,但大概齐并没有太大的偏差,因此找律师的时候虽然担心公益律师可能是被塞过来的实习生,但却还是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她原本打算对照目标跟律师商谈的,结果谁知道,律师的目标更明确!
真是有福气啊!
金秋就很得意。
因为在原主的时间线上,她最后没有办法,是真的被赵洪波这对母子给折磨死了的赵洪波砸了家之后再回来就把原主孙艳秋一顿祸祸,直接就给整流产了,孩子没有了之后,母子俩天天的念叨,说原主保不住孩子是个不合格的女人,让原主越来越自我怀疑,后来好不容易又怀了个孩子,生下来因为是女孩,赵母就直接把孩子丢到外面也不管也不说,直到孩子被流浪狗给咬死了。
原主就彻底崩溃了。
也大概是因为原主的崩溃,金秋才会来到这里,在原主还没有悲剧的时候顶替了她。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能顶替原主,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她顶替了原主,但金秋毕竟是一个重活一回的人,两辈子的人生教会她的除了是要果断之外,就是女人不狠地位不稳,所以她是绝对不可能心软的,至于说在乎别人说一两句什么女人的本分之类就更不可能戳中她的软肋了。
女人没啥本分。
她虽然不是尼姑,但也不是结婚狂,所以说,离婚本来就势在必行,拖延时间越长,就代表对方欠债更多。
金秋够聪明,她买了一堆的药都是在医院开的,而且是以流产手术为由开的,孩子这事儿,属于是两个人的事儿,她买药吃药,这也叫夫妻共同生活,而男方花的钱由于她现在已经与对方分居,那就不叫夫妻共同生活消费了。所以,她当然得多开些药,越多越好。
一边接私活赚钱,一边开药,就这样,时间就来到了第一次开庭。果然不出所料,赵洪波母子没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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