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红秀很感激大队长那天和女儿同路回家,抓了歹人帮了大忙,她表现自己感激的方式就是给他送吃的。
各种吃的。
回头大队长又回送,她也乐此不彼。
因为女儿比她做的好吃,还让江景瑜动手。
“大队长一个人住,身边也没有人帮忙,什么都要自己来,多可怜啊,咱们家自己做也是做,不如帮他把他那份也做了。”
“他喜欢吃鱼,你弟弟捞回来的这些鱼够做一餐了,分一半给大队长。”
“大队长喜欢吃毕竟有韧劲的红薯干,这个太软了,换成这袋子的。”
“大队长说炒的花生比豆子好吃,炒一点花生吧。”
……
到后面,她还没说,女儿就做出了大队长喜欢的口味。
一次两次还是巧合,三次四次呢?
叶红秀又回想了一遍,确认自己没有跟女儿说大队长的喜好。
于是她又做了一次试验,去问了大队长喜欢吃酸辣酸豆角,还是纯酸豆角。
大队长说更喜欢吃酸辣的。
回到家里,她使唤女儿:“咱们家的豆角再做一批酸豆角,分一些给大队长,景瑜你来做,我给你打下手。”
然后女儿两种都做了,但是让她拿给大队长的是酸辣味的。
那么问题来了,女儿是怎么知道的?
第28章 所以
叶红秀细心的发现了不对,仔细观察,但是她观察了一段时间,还是想不通女儿是怎么和大队长熟悉起来的?两个人明明没有什么交集,大队长在村里的时候,这么多双眼睛看着……等等,大队长时不时会去县城,女儿也要去县城,所以他们是在县城有了交集?
在她暗暗观察的时候,顾向恒和江景瑜已经开始行动了,比如现在已经起了头的养殖业。
郑乐英她现在被分派到的活就跟养殖有关。
郑她现在负责的就是一个比较轻松的活,那就是给兔仔和这次在山里带回来还小的野鸡仔们准备草料。
兔兔仔当时他们带回来了十八只,夭折了四只,剩下十四只,后来发现了一只怀孕的母兔,留了下来,到后面又凑了一对年轻的公兔和母兔,留着做种,所以现在他们这里是有三只成年兔子,还有十四只小兔子。
兔子它会打洞,木料它们也有牙齿可以咬断,要养着就必须得要在它们的窝里多做一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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