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来大东门的时候看到很多小吃,周涞说想尝试尝试。
周涞大学毕业也有好些年了,以前在校的时候就很喜欢吃校门口的小吃。不过她对于学生时代的回忆不怎么美好,顺带对自己的母校也没有太多情感。
学生的口味一向都是很刁钻的,校门口的小吃是经过成千上万的学生品鉴,只有味道好的,才能生存下来。
如果有哪家店在校门口开了几十年,那么这家店无疑就是精品店。
林斯逸说还真有这样的店。
十几年前东门有一家流动的早餐铺,因为深受学生的喜爱,老板干脆就在东门租了个店铺,一租就是十几年。另外还有一家特色的粥铺,如果不早点去占位置,那基本上只能端着粥在外面吃。
诸如此类,还有不少。
林斯逸平时很少在校外用餐,但听说周涞想吃,他中午特地去踩过点,甚至还问了身边的几个吃货,确定了哪几家店是最值得光顾,一一记在了心里。
因为周涞,林斯逸今天的原定计划全部推翻。
换成以往,他会清晨起床绕校操场慢跑五公里,接着再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下午的时间他会骑着自己的山地车到郊区去逛一圈看看郊区的农作物,如果回校的时间太晚,他干脆在外面简单解决一顿。
骑自行车大概是林斯逸最大的消遣之一。骑行比走路快,但比乘车慢,可以让人更好地去观察这个城市。他手头的那辆山地车刚购入不过一年,之前有一辆二手的山地车已经寿终就寝。那辆二手山地车陪伴林斯逸度过了整个本科时间,也方便他外出去兼职,省下了不少路费。
除此之外,林斯逸也喜欢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会接触篮球纯粹也是身高优势,他一米八八的大高个,难免会被同学拉去球场做个伴,一来二往的也就习惯去打球。
下午林斯逸花了两个小时打球。
大冬天的,穿着单薄的他衣衫湿透,连发梢都被全部浸湿。他今天打得有点狠,另外一队的几个被虐惨,谄媚求饶:“学长!手下留情啊!”
结束后,林斯逸双手撑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额角的汗水滴落。
他喘息着,胸腔起伏,浑身上下满满的荷尔蒙气息。
好友商之尧临走前拍了拍林斯逸的肩膀,笑得有些意味不明:“你小子,今天过于反常。”
林斯逸没有反驳。
事实上,从昨天开始,他就很反常。
读书这些年,林斯逸的作息并不算特别有规律,有时候他会忙到凌晨四五点,再补眠到中午。他知道这种习惯并不好,所以尽量避免发生。这两年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是准时十一点钟上床睡觉。
可昨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干脆起床写坐在书桌前论文,一夜到天明。
*
周涞并没有迟到太久,她停好自己那辆粉红色的跑车之后去寻找林斯逸,发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一颗银杏树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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