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到底明不明白,洪合社在港省、在榆城的威慑力?
可以这么说。
不论什么道,洪合社在港省在榆城就是一手遮天。
别说一所会所,就是十几家会所,只要洪合社想灭就可以一夜之间灭完。
花姐边扇扇子边盯着墙上的挂钟,眼见距离打完电话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她神情这才渐渐好了起来,目光再度看向冯桦。
暗自打量。
冯桦满脸胡茬子显得潦草,胳膊上却又纹着一条精细的青龙。
花姐挥着扇子笑道:“桦哥,不是我下逐客令,你现在还不走,等会怕是走不了了。”
冯桦好歹也是在江湖沉浮打滚了十几年的人,他晒一笑:“别拿虚的东西来吓唬我,我这人最不怕吓!”
“我这怎么是吓你呢?”
花姐却丝毫不慌,她摇着扇子边扭着腰肢道:“既然你们也是洪合社的人,那我说的这人名号你们一定听过。”
“她六年前就来了榆城,当年因着年龄小被道上不少人欺负,她赤手空拳一路从榆城的小喽啰打成了如今的地位。”
说道这,花姐又眯着眼笑,她弯下腰看着冯桦,“三年前血洗崇和档口的人,你知道是谁么?”
此话一出。
原本喧闹的现场,便冷静不少。
冯桦听到这名号,额上也是渗出了少许冷汗。
现如今崇和档口虽然归属在洪合社下,但在三年前这崇和档口却是个香饽饽。榆城当时还有另外一股势力,这势力与洪合社不分上下。
因此,这香饽饽的崇和自然成为了两派势力都想争夺的地盘。
一次群架中,洪合社被对方埋伏打了个措手不及,眼看着就要落败之际。据说是洪合社里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反击回去。
当日暴雨,两派人员受伤所流的血冲了崇和一条街。
据后来出早市的人说,崇和那条街都是血腥味,那满地的红血水开始还以为是崇和杀了猪。
自从,这人声名鹊起,威名远播令人闻风丧胆。
手下们听花姐提了血洗崇和档口的人,神情皆是大变。
“护着温莎会所的人,难不成真是苗哥?”
“要要不算了?桦哥,我们犯不上和这样的人起冲突啊。”
“桦哥,你刚来榆城不懂榆城的规矩。我们虽然都没见过苗哥,但是这人真的不好轻易招惹。”
冯桦身形稍稍坐正,他神情凝重。后面手下们还在喋喋不休,他心烦意乱地狠拍扶手。
“谁再说话,我现在立刻毙了他!”
大厅内瞬间噤声。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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