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文眼里他甚至远不如之前那起强奸案件,那是证据链最充分的一起案件,很可惜在人的环节上出了点问题。
而这起连环杀人呢?太l了,它要求的条件太苛刻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要求自己在所有案件时都具有作案时间!当知道眼前的案件是为自己所设的局时他怎么可能不在这最简单的一点给自己留一个最无懈可击的证据?
“这起案件有目击证人吗?”陈文随口问道。
“您作为嫌疑人不能和证人接触。”
“很好,果然有。”陈文阴冷地笑了起来,果然有啊,这人看来很想死。
接着他随手甩出一组视频:“这是我今天一整天的录像,原始载体,没有任何修改痕迹,我每隔半小时会有网络同步的时间确认,你手里最重要的两条证据不攻自破。”
当自己知道这起案件的真相时这诡计变得如此l,l到随意一点证据就能毁掉它!
而陈文这话出口之后办公室里的众人都愣住了。
指纹是在今天留下的,目击证人也是目击了今天的事情!那这视频?
“您……您早就知道?”
短暂的沉默之后,众人马上也都反应过来陈文肯定早就知道了这起案件时一起针对自己的阴谋啊!可他怎么知道的?
“当然。”陈文面色冷淡,这一次他不准备让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一来证据很难找,给自己脱罪容易,给对方定罪却很难,二来他觉得自己似乎该做些什么了,总这样下去他们还真以为自己好欺负呢!
不只是凶手,背后的人自己也要给他们一些印象深刻的教训!
就因为我地位低、就因为我弱这些人就敢如此肆无忌惮!
陈文有些失望,当清楚了案情之后他相当失望,所以对他来说,有些东西已经完全失去了吸引力,这种情况下那原本的限制都变得荡然无存。
什么人最可怕呢?无欲无求的人最可怕,因为他什么都不怕。
“陈先生您怎么不早说啊!”熊斌嚷道,“您肯定也知道凶手是谁吧!”
“所以呢?证据呢?”看着众人都看向自己陈文反问了一句,“给我脱罪的证据很简单,可给他定罪的证据却几乎不存在,就算有,也根本不够。”
就算今天凶手的所有行为都被监控记录下来也做不到定罪,可以说法律范围内几乎没有惩戒这个凶手的可能。
实际上不只是凶手,就连那个所谓的证人都不行!
法律确实有规定伪证罪,但这个所谓的目击证人根本就构不成此嘴,他只需要说自己看错了,或者说记忆有点模糊就足够,因为监控录像中的背影确实身形很像自己。
所以如果没有别的办法,自己脱罪了就没有然后了。
陈文脸色极其冷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