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和她认识的原因是她不小心把手给弄丢了,在百般寻找后,无奈来到了这里,那时候正是他给她做的机械铠,在复建和修复的时候也有过喝酒聊天。最后是因为恩维终于受不了她的机械铠过于僵硬,让‘父亲大人’给她弄回了手臂。
又回到了恩维。
澳珀熙微微偏了偏脑袋,站起身,对多米尼克道谢。之前来南方偶遇爱德华,但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找他做机械铠。她那时候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实际上是站不稳脚步后,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了困惑。
该怎么做好呢,这么想了之后,干脆把两个选择的未来的路都铺好。
在走之前,澳珀熙想到了什么,对多米尼克说道:“你……最好赶紧带着你的后辈们离开这个国家。”
说完,她摆了摆手,离开了多米尼克的地方。多米尼克哼了一声,转身没有理会澳珀熙说的话。
要去的地方,是南方的奇修阿,比起达布里斯,没有那么远,但是离拉修山谷也没那么近。气候同南部一样干燥,没有什么特别产物。这座城市更准确的说,是在东南方向。
接近东方。
意味着,接近马尔科医生的所在地,但又不是都认识‘他’的人。
她在前段时间,一己私欲的救了个人。更准确的说,不是自己救的,当时自己的手上还有些人,联络是通过贝联络的。先是人体炼成,虽然是这么说,也只是做个人型。趁恩维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将人形藏起,通过贝联系手下的人地点。
然后,就是等待了。
手下的人有的是平民,然后直到法医,虽然这么说,他们完成了事情之前,澳珀熙就给了他们钱,完事后他们用贝告知她,就各奔东西了。
想到了贝。
说到贝,澳珀熙心里有些遗憾。它是只很乖的猫咪,很通人性,虽然不怎么喜欢恩维他们,但是最后还是很乖的和他相处。它现在在哪?还好么?不过它是只很聪明的猫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
澳珀熙想着,买了个车票,看到了几只警犬,感叹了自己的先见之明。身上浓郁的男性香水味让警犬没有注意澳珀熙的人。顺利的上了火车,直达奇修阿。
想了一下,是在偏僻的东面,有只土狗的砖瓦小屋,澳珀熙一路摸索,终于到达了门口有着一只土狗的屋子。
澳珀熙眨了眨眼敲了敲门,没人回应,她沉默了一会,没办法,决定蹲在小土狗旁,等人会来。
演戏。
澳珀熙有些时候,挺恨这个词的。
演,要演的真,同时要演的自己信了。而且演,不能半途而废,只能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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