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en开心,跟出去时才发现金恒手上的血迹。想起顾客摔的杯子,忽然跑向柜台拿出一张创可贴,拉起金恒的手就帮他包扎。金恒皱眉,等他帮自己包扎完才甩开他,而后大步流星地走。
两个男生一起转街就够引人注目了,何况一个举止温柔留着小辫,一个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烟花之地,各种小吃各种媚眼,Lsen充满好奇,吃了这个玩那个。
吃烤串时要喂金恒,金恒躲开面无表情;打□□时要他帮忙上膛,他一只手上膛面无表情。一个像孩子,一个面无表情……
看到店主养的金毛时,Lsen激动地挽住金恒的胳膊叫起来:“好可爱!”满满爱心地跑去抱狗。金恒总算有了表情,鄙视和嫌弃,扭过头:“娘们。”见Lsen拿出手机自拍,更无语,但Lsen乐在其中。
彬彬有礼向店主告别,肩上背包越来越重,天色渐晚,Lsen问:“你总这样随心而走,不怕失去吗?”金恒:“你怕是因为你有。我什么都没有,怕什么失去?”
Lsen像命令又像请求:“你今晚住我家吧。爸爸出差了,我自己在家害怕。”金恒将背包拎在手里:“然后呢?”Lsen笑:“明天我陪你找地方。今晚先住我家吧!”
金恒没说话,手指搓了搓书包背带,径自向前走。Lsen高兴地跟在后面,他知道金恒答应了。
十万个陌生人(3)
晚餐后,Lsen在钢琴前坐下来,修长的手指灵活跳跃,一曲衷情。
金恒:“弹的什么?”Lsen:“中国的老歌《明月千里寄相思》。”接着又重新弹,随之唱:“夜色茫茫罩四周,天边新月如钩。回忆往事恍如梦,重寻梦境何处求。”
曲中无尽的相思,每每诉说着生不逢时的爱情。人隔千里路悠悠,未曾遥问心已愁,请明月代问候,寂寞的人儿泪常流。
Lsen弹得想哭,而金恒却在这温柔的琴声中悄悄入梦了。
吃了Lsen做的早点的第一口,金恒开始后悔了。他对任何人都没有过好感,直到余洛森出现。不知道为什么,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一点也不讨厌。余洛森24小时的软磨硬泡,又难确无误抓住了自己的胃,他想留下来了,他在后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