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窈便是饿死冻死,从护城河跳下去,也不肯嫁个比她爹年纪还大的老头子。
于是,她真的从护城河跳下了。
谁料再睁眼,她成了与域外部落和亲的公主。
据说公主和亲的乃草原上最凶残的一族,族人生食血肉,首领更是身长八尺,以杀戮为乐。
陪嫁的丫鬟日日在她耳边哭:“公主可如何活命!”
明窈:不如再死一次。
和亲的队伍日渐深入草原,正当狼群围攻之时,从天而降的高壮汉子成了所有人的救命恩人。
明窈作为身份最高的,理应亲自道谢。
谁知汉子见她第一句:“这就是送与我的公主?”
未来夫君汉话说得挺好,可惜人如传闻,身长八尺,面容凶恶,声如洪钟。
明窈不负众望,未来夫君才碰上她肩膀,她的眼泪就如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停不下来。
明窈:疼的。
后来明窈与狄霄完婚,狄霄最喜欢跟她说的一句话就是:“听话!”
明窈开始惧其威严,听得多了,耳朵都快起了茧子,后来实在不耐,在男人又一次叫她听话时,一巴掌呼在他额头上。
狄霄耳尖一红,张口还是俩字:“听话!”
在狄霄眼里,打仗赢来的媳妇儿哪都好,会教他的族人织布耕种,会帮忙救治生病的牛羊,甚至还能教大家深入内地,与汉人商贸。
唯一不好的,便是忒娇气,吃不得腥膻,住不得野外,骑个马都能磨伤双腿,好几天不能走路。
最近尤其嚣张,不仅不许他同寝,连话都不许说了。
狄霄一黑脸,媳妇儿比他更凶,捂住他的嘴巴,一龇牙:“都说了不许你说话!”
第26章 姝姝求生第二十六天
端妃完全被架了起来, 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这宫里的妃嫔,有哪个能跟贵妃关系好, 不说恨的牙痒痒,那至少也是相看两相厌的。
她要了曾深受贵妃器重的侍女算什么?是投靠了贵妃阵营,还是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再或者她不应, 贵妃可不是又有说法了——
看看看看, 都说端妃心善,一个她曾施以援手的侍女, 真出了事, 反倒冷眼旁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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