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之繁开始有点理解楚王这个变态为什么那么好细腰了。陈诗酒这个尤物要是当着她的面,把衣服全脱光了,祝之繁觉得自己绝对能比楚王更变态一千一万倍,别说明天不早朝,就是搁下个月她都夜夜笙歌完全不记得有早朝这回事了。
一个小姑娘能美成陈诗酒这个样,还奋斗个什么劲儿。坐在那,美成一幅画,谁要拍照谁要写生,收收版权费就可以。
多年后陈诗酒这个火爆了互联网的时候,祝之繁就开始拿她的马前炮来说事儿:“我从第一眼见到陈诗酒,就知道她将来是靠脸吃饭的。这社会有才的多了去了,不差她那点聪明劲儿为资本家打工卖命。这世界上可以少一个打工人,但不可以少一个像陈诗酒这样的氧气美女。”
陈诗酒无论对谁说起她和祝之繁的事,总是言之涛涛、不绝不息。
陆星寒一边专心开着车,一边听她说那些她和祝之繁的趣事儿,期间一言不发,偶尔偏过头微微扫一眼陈诗酒脸上绽放出来的光,总觉女孩儿这样有一个闺中密友挺令人羡慕的,至少有人可以推心置腹不会孤独。
他喜欢养狗,从小到大养过四五只了,每回养都坚持为狗养老送终。
但从来没有人问过他为什么特别喜欢狗,好像他养狗根本也不需要什么理由。就跟他每天向家里厨房点菜一样,他说吃什么,底下的人照着做就是了,绝不会有人有胆子多事地问一句:您今天为什么想吃这道菜啊?
可事实是他也挺希望有人能认真地问一问:陆星寒,你怎么就对狗情有独钟呢?别人养猫养鸟,你为什么从小到大只养狗?
他会回答:因为狗一见到我,就无时无刻不对我热情地摇尾巴啊,它对我的感情单纯又强烈。嗯,这世界上除了家人之外,好像再找不出像狗这样单纯爱着我的人了。
他特别希望有这样一个人能窥探到他内心灰暗却丰盈的一片角落,他也想倒豆子一般成为一个话唠,心无芥蒂地对那个人滔滔不绝地说天说地,就算说一堆没任何营养的废话也好。
就连从小把他带大的保姆阿芹,他一度以为阿芹是这世界上对他最好、最愿意陪他说话的人了,可她最后也没抵过钱的诱惑,偷了家里的几只表拿赝品来偷龙转凤。
陆星寒十三岁的时候,阿芹因为手脚不干净被孟董报警带走了。
阿芹被带走的场面有点搞笑。在外面已经连续出差一个多月没回过家的孟董,回来第一件事居然是报警处理掉他身边日夜陪伴的保姆阿芹。
陆星寒那天就差跟警C在家里干了起来,他一点都不想警C把阿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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