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一个人在华盛顿广场看街头艺术表演, 其实是出来放空的。
她不想麻烦其他人带她一遍遍熟悉这个城市,于是第一次一个人出门单独行动。晃荡了几个街区后,在sbay里买了一根奶油冰棍, 就回到了起点华盛顿广场, 站在喷泉边上看一个头发花白的白人老头拉着手风琴演奏。
那个瞬间, 恰恰是她最想家的时候。
她清楚的记得, 老人手里的红色手风琴, 赫吉也会弹奏。赫吉去俄罗斯交流学习的时候, 在俱乐部里学会了手风琴,最拿手的曲目就是《友谊地久天长》。赫吉那次从俄罗斯回来,还特地给她带了一个手风琴形状的陶瓷烛台。
那天放学她在校门口看见出差两个月终于回来的赫吉,兴奋极了,像一阵风一样跑去拥抱赫吉。甚至那天的细节她都记得很清楚,这个手风琴陶瓷烛台,是用淡粉色条纹的彩纸包装好的,就夹在赫吉的腋下。
陆星寒的手在她的头顶僵持了好久,最后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忽然有点后悔今晚那样对她视而不见了。
“想家了吗?”
“嗯。比我刚去上海念大一的第一个星期,应激反应要强得多。不过我自己能处理好这种情绪的。”
“要不要吃我做的中餐?”
陈诗酒从他胸前仰起脸,心虚地问:“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啊?”
上一次他做饭,她喊他出去买菜,结果自己先溜了。
陆星寒从她眼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觉得自己也没那么小肚鸡肠吧?
捏了捏她的脸,“没有。我觉得中餐比较能让你解乡愁。”
陈诗酒回想了一下前天和几个同期出来exange的留学生在法拉盛吃到的中餐,味道差强人意,总觉得饭馆老板虽然说着中国话,但皮下的人肉和筋骨早已经西化,不然为什么中餐做的那么不地道?中不中,洋不洋的,最基本的番茄炒蛋里都加了奶油。
“最近可能没空哦,我周末一天约了室友去图书馆学习,一天被教授叫去实验室熟悉器材。工作日的话……你懂,刚来纽约,手忙脚乱自顾不暇,上课的内容课上很多听不懂,我在电脑上做了标注,课后够我慢慢消化的了。”
“刚来你就能去实验室上项目?”陆星寒很快想到,“屠明给你介绍的?”
陈诗酒讷讷点头:“是啊,我们学院的霍教授,是屠明的同学,他本科也是T大的。后面我做的顺手了,应该能让我做助教。”
一想到做助教有工资,陈诗酒的眼睛都快变成美刀符号了。
陆星寒在肚子里骂了一声:屠明在纽约还给人添堵呢。
“那我想见你怎么办?”
“你们学院不忙吗?”陈诗酒被他问傻了,他看起来好像很闲?又问:“你是什么学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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