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千山坐那儿缓了一会儿,一直到陆斯年忍无可忍催他快滚,才如梦初醒地回家去。
他心里乱糟糟地洗了个澡,在一片水雾里对着镜子照了半天。
比那小鲜肉差什么啊,要身材有身材要样貌有样貌的。
谁还没腹肌啊,有什么了不起的?
该不会真的是老了?
可他才刚28啊,不至于吧。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个头绪,随意甩了甩短发上的水珠,赤身裹着睡袍上阳台看他的扬州风鹅。
看起来还不错,估计明天就该得了,回头给裴媛拿一只去,嗯,再给顾远书拿一只堵上他的嘴,就当孝敬‘岳父’了。
[你明天回公司么?]他犹豫了半天,给裴媛发了条信息。
裴媛大概是睡了,很久都没回。
他盯着手机等了半天,心里煎熬得不行,又补了一句,[风了几只扬州风鹅,你要是回公司正好给你和我哥一人拿一只?]
裴媛还是没回。
估计是真睡了。
任千山握着手机倒在床上,望着房顶发呆。
偶尔有远处马路上的车灯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天花板上映出转瞬即逝的虚影,就像游鱼从长河中悠然摆尾,一闪而过。
算了,来日方长。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难得多花了20分钟站在衣帽间里挑衣服。
这时候他才第一次开始思考裴媛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前男友看起来是个精英型,啊对,她喜欢的那个小鲜肉好像也是衣品出名,接的都是奢侈品广告。
那岂不是就是顾远书那样的?
他毫无来由的一阵心慌,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才感觉好一点。
他想起二姐常说他看起来容易显得凶,得穿浅色压一压,便挑了件燕麦色的圆领毛衣,又拿了件衬衣做内搭。
多少能文气些。
镜子里的男人宽肩窄腰,气质英挺强悍,即使穿得温柔,看起来还是像只慵懒的豹。
嗯,还行。
他揽镜自照了好一会儿,鬼使神差地去表柜拿了一块江诗丹顿戴上。
其实他不爱戴表的。
然后这个难得风雅的男人走到阳台上,拎了一只咸香的风鹅,潇洒地开着他的豪车去了顾远书办公室。
前台小姑娘早跟他混熟了,见他拿着只棕色油纸包着的鹅进门,笑得眼睛都没了:“唷,您这是上哪个菜市场拍时尚杂志封面去了?拍完还顺带买个菜?”
“去你的,回头让你老板听见又该说你没大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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