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丹薇的盔甲被脱掉,她如被放进了油锅的鱼。弘历的喘息浓重,油温上升,她已经麻木,只随着油锅翻滚。
煎熟之后,倒一勺黄酒,沿着锅边淋下去,又是一阵呲啦,鱼肉的香气混合着酒香四溢。
弘历在低吼:丹薇,丹薇俯身下来,将她紧紧拥住,贴着她的耳朵满足长叹,呢喃低语:我这些天都在想着你,做梦都想,想天天陪着你,看你与永琏三格格在一起欢笑,吵闹。
傅丹薇本来波澜不惊的心,此时终是有了些情绪,露出讥讽的笑容。
确认生命中的荒诞感绝不可能是一个终点,而恰恰是一个开始。(注)
弘历居然很深情。
弘历略微遗憾地说道:时辰太晚,不然我可以给你赋诗一首。
傅丹薇默默披上衣衫下床洗漱,不然她真的会忍不住杀了他。
乾隆的诗!!!
作者有话说:
注:出自加缪的《局外人》。
第十章
弘历跳下床,跟在傅丹薇身后,一起来到净房,眉飞色舞说道:我已经写了近一千五百首诗词,打算装订成册
居然在登基前就高产达到了一千多首,乾隆一生付梓传世的诗册,共计四万多首。
就是苍蝇产卵,都没他这般勤快。
傅丹薇深吸了一口冷气,猛地回头,弘历的话蓦地停了下来,神色探究打量着她,语气轻淡问道:你嫌弃我的诗?
弘历聪明绝顶,傅丹薇收敛起情绪,摇摇头,斟酌着说道:不,我在惊讶爷的文思泉涌,实在是令人望尘莫及。
写诗并不要文思泉涌,仔细推敲。弘历笑了起来,眉毛高高扬起,不可一世。
写得多了,总有几首流传千古。比如以前的大诗人,一生写了那么多诗,传世的又有几首?写得不好的,他们全部销毁了,我的不用销毁,全都留着。且不论诗的好坏,至少在数量上,我就能远胜他们。汉人读书人不是瞧不起满人吗,我就偏生让他们瞧瞧,旗人照样行。
原来以量取胜,也是一种胜利。他做任何事,都有其目的。加上聪明且勤奋,幸好对自己有深刻认知,并不会以为自己的诗天下第一。
凭着这种不要脸的聪明劲,傅丹薇估计把弘历放在任何时代,他都能成功。
弘历难得与人能谈及这些,越说越多:永璜上学堂之后就要慢慢学习写诗,写得如何先不管,学多了,自然就会懂。永琏比永璜聪明,你多教他背诗,读诗,我的儿子们,都得学起来,万万不可偷懒。
傅丹薇知道这时候该顺着他的话,不时附和几声,方显得她夫唱妇随。
可是她实在是烦躁得不行,脸敷衍都懒得敷衍一下,更不想听弘历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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