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的名字把我看得眼晕,干脆就用熊大和熊二代替,反正他们是兄弟俩。
“超自然探险协会会长、兼X事件调查所所长。”我小声念出名片上的头衔,这两个组织肯定是民间组织,不过他们要干什么,我大概能猜到。
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比我强太多了,我是偶然遇上才会顺便参与一下,他们是没有怪事、寻找怪事也要参与。
“我看不怕死的是你们。既然都说到这了,不介意把你们知道的信息分享一下吧?”
“35年前,这里发生过一起连环凶杀案,警方后来找到了七位受害人的尸体,但凶手一直没找到。”
“案发当天也是这种大雾天气,下着暴雨,当时这家客栈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妻,那天一共有六名客人在客栈留宿。”
两个轮流讲述着他们知道的信息,35年前的大雾雨夜,这间客栈内一共有八个人,后来七具尸体被警方发现,还有一个人不知所踪。
现场只有客栈老板两口子,和另外五名顾客的血迹,没有发现第六名顾客的血迹,甚至连指纹都没找到。
但现场有他的血脚印,种种迹象表明,就是这个人杀死了老板夫妇和其他五名住客。
然后这个人就人间蒸发了,血脚印只到大门外的院子里,出了院门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除非凶手一出院门就张开翅膀飞了,而且飞到深山里,再没露过面。
否则他一定会被警方搜索到,虽然他登记入住的身份证是假的,那时候也没有摄像头和监控器,但他是在人烟稀少的野外,犯人想混进人群玩失踪也没那么容易。
然而事实是,警方在附近的所有公路都架设了关卡,仍然没有见到犯人的影子。
公路有人把守,那人又没带吃喝一类的生活必需品,是不可能独自躲进深山的,真要是那样,也是死路一条。
“后来客栈几经转手,每七年都会发生客人失踪的事件,死在客栈内的,尸体会保留下来,凡是离开客栈的,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听出一个关键点,马上问道:“你意思是,一旦离开客栈,就算死了尸体也不会被人发现?”
熊大点点头,“现在这位老板,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原房主给骗了,花光积蓄买下这里,根本不知道这地方发生过什么。”
我问:“如果她不知情,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送出去?”
熊二冷笑一声,说:“怕死呗,很多人对未知的事物,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你把我们的话抖出去,万一是真的,为了客栈的生意、也为她自己的性命,她很可能采取极端行动。”
熊大接着说:“前几任房主也做过类似的事情,然后把客人的失踪归结为意外,回头再找个理由、比如移民,把客栈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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