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言哥,你买菜是要做饭吗?你会做饭?”
他说着用最快的速度换好鞋,拎着袋子跑进了厨房。
温叙言只能跟在后面,“我不会,你早上说家里没食材,所以我去把食材配备上,毕竟两个人一起生活,我也不能对所有的事情袖手旁观,还是要分担一下的。”
看样子,他觉得负责买菜已经足够了,毕竟身为霸总能有分担这个觉悟就已经很不错了。
换做别人也许会对此嗤之以鼻,但他遇见的是余惜辞。
正把东西分门别类的余惜辞,转过头,亮晶晶的眼睛开心的看着他。
“谢谢叙言哥,你买的菜和肉都很新鲜,我还以为你是专业的呐。”
温叙言心里受用,嘴角微翘,“没有,第一次买菜。”
余惜辞“哇”了声,“第一次买菜居然就能买的这么好,不愧是叙言哥,做什么都很厉害!”
没人不喜欢被夸奖,温叙言也一样,笑的幅度大了些,“交给你了。”
余惜辞立定敬礼,“保证完成任务,绝对不会辜负叙言哥精心挑选的菜菜~和肉肉~”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我们知道了,原来霸总的小名叫言言,嘿嘿嘿
宝子们,换了新鲜出炉的封面~
主攻预收:把情敌变成老婆
痞子攻 x 精英受
任尔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生的糙,活的糙,就是长的不糙。
将近一米九的个头,白色背心下隆起的肌肉结实,小辫子嚣张,一串夸张的耳钉,往哪一站都是一道让人不敢直视的风景。
主要是他宽阔肩膀上架着的铁棍实在吓人。
任尔早就习惯被当做垃圾一样嫌弃的目光,也习惯正常的人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直到他在一次受伤后遇见了一个天使一样的人。
他决定了,这辈子就要他了!
只是他追了一阵子发现后,自己还有个对手。
对手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开豪车撒钞票,明明一把年纪了,还想老牛吃嫩草!
但却让他的危机感与日俱增,忍不住一次次去找对方的麻烦。
找着找着他发现,这个高高在上的家伙居然会背着人偷偷抹眼泪,喝醉后还会拽着他撒娇叫哥哥,要抱抱。
然后他抱了一下,觉得手感真不错。
再后来,他无处可去被对方领回家后,他发现——老男人真香!
*
任尔本来是来找宋晚亭麻烦的,结果有人抢先一步,他看着被围在墙角,嘴角流着血迹的人,心里莫名不舒坦。
等把人救下后,“你身材也不错,怎么打架这么差。”
对方扫扫衣服上的灰,“打架不是生活必备技能。”
任尔都气笑了,“那对宋总来说,挨揍是生活必备技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