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莱问:她受处分了吗?
步欢:这种情况得退学吧?
院长劝我算了,但我没同意,院里便说要再讨论一下。华君道,不等他们讨论出结果,我先被你们警方给逮捕了,之后直到14年后我才得以恢复自由。
叶莱:你觉得是她父亲陷害了你?
我不知道,不过她父亲当时是刑警队长,是能够接触到犯罪现场和犯罪证据的。警方主要是靠两样证据给我定罪的,一是在现场找到了我的头发,二是凶器上有我的指纹。当时我已经被捕了,警方可以轻松地拿到我的头发和指纹。
你是说他们是在逮捕你后才制造出证据的?步欢难以置信,都没有证据他们怎么能逮捕你呢?流程再乱也不至于乱成这样吧?
华君:周玲玲出事时,我在附近,当时我在做一个研究城中村人群的课题,需要采访很多人,那天我正好在那边做采访。周玲玲出事后,就有人说在她家附近看到了我,所以我就被警方抓了,再后来他们就跟我说在现场找到了我的头发,并且在凶器上验出了我的指纹。
叶莱想了想,问:我记得你去过周玲玲家?
那房子不是她家,是她租的房子,是的,大概在案发的一个月前我去过一次。
第120章 真相10
那次你有碰过她家的刀吗?叶莱问。
华君:没有。
步欢插话:就算碰过,都过一个月了,留下的指纹早该被别人擦干净了。
叶莱反驳:也有极小的概率,之后没人再碰过那刀。
步欢:没有那种概率,不可能存在一把他碰得到但别人却碰不到的刀。
叶莱:可能主人把那刀收起来了呢?
华君打断他们的争执:我去采访她时,没碰过她那里的刀。
叶莱和步欢看向他,叶莱道:碰过其他东西吗?
华君:没有,我连她的水都没喝我自己带了水,我就是去采访一下她,问她一些问题,然后就离开了。
步欢问:警察把凶器拿给你看时,你对它有印象吗?
华君摇头:没印象。那就是一把普通的刀,那种细长的,一般是用来削水果的刀。
步欢:得找当时负责你这案件的人问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叶莱想起另一个问题,问华君:当时他们有对你进行刑讯吗?
华君阖了下眼:有。不过我那案子证据确凿,不需要我认罪也可以结案,所以把我关小黑屋里打了几次后,他们大概失去了耐心,便没有再动我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