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悬赏金第二的通缉犯,天知道他手上沾了多少条人命。抓他?你不想活了!”
那人后怕的点点头,想了想又问:“他,他是因为什么被通缉的?”
“他是”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说不上来这个通缉犯犯了什么事,通缉令上除了画像和赏金外,其他信息一片空白。
“不过,我觉得他长得好帅啊。”
“你疯了,竟然对一个杀人犯有好感!”
“通缉令上又没说他杀了人,万一别的事呢!”
对啊,如果他不是杀人犯呢?
就算他是杀人犯,这里是提尼斯城内,不是城外的废郊荒野,他们人多还怕对方一个人吗?
“愣什么快追啊!那可是100根金条啊!”
“让让!麻烦都让让!”
“喂,你走路不长眼睛啊!”
“不好意思!”
“你小心点,没看见撞到人了!”
“对不起!”
“你魂丢了!跑那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抱歉!我赶时间!”
修刚跑出小广场,身后人潮汹涌而至。他感觉自己倒了大血霉,一个上午不是被人追,就是被人赶,现在还莫名其妙成了通缉犯!
修百思不得其解,但无暇顾及,他不熟悉的提尼斯城,只能凭借对地图的粗糙记忆玩命的跑。
街道拥挤,修在人群中跌跌撞撞,街上的人看疯子似的看着他,却不想这人前脚走,后脚跟着一群人拼命的追。
“站住!”
“快点抓住他!”
“别让他跑了!”
围观群众不明所以,只见一群人发疯似的在追一个人,但不知道为什么追。
有人从追逐的人群中认出了熟人,抓住一问,对方急急忙忙蹦出了‘通缉犯’、‘金条’、‘100’几个词后,甩手就追。
于是乎,追的人越来越多,本就不宽的街道顿时跟血栓一样堵得死死的,除了前头的几个人,后排的人完全是抓瞎跟着跑,连通缉犯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哈,哈,这帮人有完没完!”
修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体力很快被消耗的差不多,身后的距离反而越来越近。
“不行,这么跑下去,跑死了都逃不掉。”
修望向街边四周,看到路边一处工地的水阀,橡胶水管横摆在路上面,一直延伸到路对面的护城河。
“有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