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在此之前,我已经收购了烟海置业百分之十的股权,这百分之十,也和那百分之三十五的原件放在一起了,我都还没有上交!
你们要是杀了我,就永远也找不到原件,并且我告诉你们,只要我出了任何意外,奥本-托马丁立刻就能够知道,你们是逃不脱奥本那个家伙残酷的手掌心的,并且他会迅速的找到原件,从而很快的掌控烟海置业!”
华宇晨绝望的交代着,歇斯底里的挣扎着,他不想死,可无奈,现在的状况看起来这帮人是非要杀了自己不可。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自信,更没有了往昔的威风。耳边明显的听到那个那皮锤敲自己的人说道:
“扔进海里喂鲨鱼算了,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得这么办,一劳永逸。要是放了他,那简直后患无穷啊!”
“后患无穷,我也得怕他!有老大在后面站着呢,别说一个华家,哪怕就是再加上一个又如何!再说回头我们就去卡拉哈迪,有本事他们华家就追到卡拉哈迪去,你看爷爷我怕不怕!
丢进去,喂鲨鱼!”
迅速装进了麻袋,紧接着噗噗噗数刀直接隔着麻袋包穿透了华宇晨的大腿、胳膊、肚子,乃至只要是皮厚肉多的地方,都会来上几刀子。
噗通一声,扎紧了麻袋口的麻袋包,就这样被几名大汉割断了网绳,直接抛入了大海。
沉重的麻袋包,里面装着一百八十多斤重的华宇晨,再加他身上绑着的铁块子,那是瞬间没入了水中,刹那间沉到了水底。可怜的是,在这平静的海面上,只留下了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后瞬间消失不见,一切归于平常。
大军冲着狗子打了个手势,两个人迅速掉头走进了船舱。这时候一名小弟已经讪讪的走来,献宝一般的拿着一枚小小的钥匙,递到了狗子的手中。
“明哥,这是在哪丫的身上搜出来的,藏得很隐秘。不过就是再隐秘也没用,。他也不想想我们是干什么的,对付这小子就和玩似的。”
“我靠,咋踏马的这么臭!这不会是你在他里面掏出来的吧!”狗子抓着小钥匙刚想凑近了看一眼,不想就是一股子恶臭传来,差一点没把狗哥给熏吐了。
“啊,不,不是那个地方,那地方我们还真掏过,不过用的是铁丝爪还有探测器。这钥匙是那家伙藏在鞋里的,这家伙聪明着呢。他竟然把鞋底子掏了个洞,然后放上了鞋垫,这样谁都想不到他鞋里面还藏着一把小钥匙。”
“哈哈哈,有趣,这家伙一定是谍战片看多了,还踏马的藏鞋底了。他是不知道,只要上过山的,从不把最重要的东西藏鞋里。因为上山之前,在警察局首先要仔细检查的就是皮鞋,甚至还要故意将皮鞋里面的钢板给抠出来,为得就是减少铁器的存在,避免被制造成凶器或者是拿着挖墙逃跑啊!”
“是,是,军哥英明!”这名小弟赶紧讨好般的奉承着大军。其实说实在的,在大军手下的这帮小弟的眼中,大军和狗子简直就等同于神明般的存在。要知道,人家军哥和明哥可是一步一个脚印从草根混出来的,那一路走来都是传奇啊!
这说不崇拜,绝对是假的!
“出彩了哎!快看快看,出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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