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爷憋了半天,才说了一句话,
“林子啊,你做的有些菜也从不出售,为啥还要弄这些恩~的东西?”
林愁脾气好,不然非要一盘子盖在黄大山的秃头上。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不专业的,完全可以视为对一个厨子恶意满满的侮辱。
厨子之于菜肴,就相当于宅男之于女朋友。
“女朋友”,这个从技术上来讲的一般名词,再普通不过。
但对于宅男来说,那涵盖范围可就相当广博了,可以指代任何人和任何物体,甚至包括——概念!
对于这种问题,本帅是不屑于去回答的。
——林愁心中如是想。
绵密的大麦面包经过炭火烘烤,完美的保留下了发酵的味道,层层白汽从缝隙中流淌出来,微黄的面包散发着淡淡的酸香。
这就像是小时候常常吃到的发面饼,厚厚大大的一个,铁锅重油烙的表面黑黢黢的,不松软不细腻制作粗糙,其甜味甚至来自于已经被绝大多数人遗忘的“糖精”。
但就是这样的东西,却能让人在偶尔回想时情不自禁的口水直流。
啤酒中的酒精早已挥发干净,这种或许能够称得上苏美尔人给世界留下的最大的一笔遗产、用大麦芽酿造的液体面包中的水分和糖分能促使大麦面包膨胀松软,比之水更富于甜味,也能转化大麦面包粗糙的口感。
大麦面包极易消化去油解腻,蒙古国人认为其与牛肉胶冻是最好的搭配。
晶莹润白的冰冷胶冻放在热气腾的面包片上,其表面立刻变得模糊不清,像是玻璃窗上蒙上了一层水雾。
融化的肉汁开始缓缓渗入厚片面包,同时也带走了面包中的热量。
如果林愁此刻不去吃它,只需要放在那里半刻钟两者就会完美的黏连在一起。
事实上蒙古国人更喜欢用炙烤到非常干燥酥脆的面包片去配牛脚胶冻,但林愁并不这样认为。
“咯吱。”
牙齿切割胶冻时发出的声音异常清脆,这也是以牛脚为原材料才能够做到的质感,稍硬、脆韧,使胶冻的存在感非常足,根本无法被忽略。
牛脚胶冻即使在室温下也没有那样容易的融化消失,入口后在口中缓慢而坚定的化成充盈厚重的肉汁,满口生香。
其中的牛舌牛头肉更是需要用力咀嚼才能释放出深深潜匿其中的肉香。
牦牛肉的纤维更长更粗,肉质中都仿佛带着那股子雪山之巅的坚韧不拔,无法形容的独特。
大麦面包的酸香不浓重,但没办法让人忽略,尤其是一同咀嚼着面包与牛肉时,那种关于填饱肚子的原始满足感,更能令人心神畅快。
有人说,舌头的感官是双重的。
第一重是分辨食物的味道,无论好坏,都会忠实的反馈给大脑。
而另一重则是六感之外的部分,据说食物一入口,舌头立刻就能分辨出这种食物是否能够补充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和能量,如果能,那它所反馈给大脑的,就会附加某种奇异的愉悦感,当这种愉悦感与食物本身的美味结合在一起时,其效惊人。
无论有没有科学依据是不是真实的,林愁觉得,此刻口中的食物绝对能够完美的解释这种说法。
“真的能吃?”
山爷看着林愁的表情有些怀疑自己的审美观了。
林愁吃完了手里的面包,立刻拿出一个风铃挂在屋顶。
“牛脚胶冻配大麦面包牛脑酱,18888流通点。”
“卧槽!!”
山爷满脸惊诧,
“不是,我这那个哎,等会,剩下的你往哪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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