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回到了房间,换掉了昨夜被汗水侵湿掉的衣服,洗了一个澡,然后换了一身新的习武服,就在这时候林尘突然来到了林天身边,对他说道:“今天你是不是打算出去?”
林天很纳闷,父亲是怎么知道自己要出去的,其实很简单,林尘已经感觉到林天的气脉已经要突破武者五阶了,但是可惜没有什么天才地宝支撑,从武者五阶到武者六阶这道横沟很难越过去,所以他的气脉停留在了武者五阶顶峰。
于是林尘就猜想这小子估计是打算出去买一些丹药来提升自己的实力,林天也聪明,既然父亲能猜出来那一定有他的原因,也没有多问,便点了点头。
“恩,出门一定要多带点钱。”于是林尘给了林天一个钱袋,林天打开一看惊呆了,足足一千银币,他就更郁闷了,记得前世父亲貌似是整个守荒城最抠门的了,别说一千银币了,就是一颗铜币都从他的牙缝里面拔不出来,可是如今竟然如此轻松的就给出了一千银币,有点出乎林天的预料,刚想问什么,一抬头,林尘已经消失掉了,无奈之下,只好收了钱袋,离开了家门。
一路上,林天心里的纠结实在是太多了,难道这一世重生,历史发生改变了么?就像自己要修炼了一样,有些东西也会随之改变么?
林天突然想到一件事,记得上一世,自己曾听说有人在守荒城城郊的一座山中找到了一束金黄色,叶茎泛着一丝雪白色的草药,最后拿到了拍卖场以高价卖出,听说是百年的金丝雪顶,其作用就是守住修炼者身体里面的气体,据说可以借此突破至少两阶的能力,还能巩固修炼者的气脉,效果比筑基丹还要更胜一筹。
如果有了这个好东西,还用怕修炼没有门路么?
林天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计划着怎么去把这个好玩意儿弄到手,守荒城城外百里处确实有一处山脉,横断了守荒城到天朝首都的去路,所以说守荒城地势险峻,左横山脉,右边又面临地荒部落的干扰。
哼哼,金丝雪顶,好东西,这一世,小爷我要定了!
不知不觉得来到了市区,这里是守荒城最繁荣的地带,武器场,丹药店,拍卖会,典当行,等等,数不胜数。
“喂,你这东西也太贵了吧,老板你确定你不是在坑人?”吵杂的闹市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寻声看去,一个少年手里握着长剑,很是爱不释手,但是可能由于价格过高,在和店主讨价。
那店主不懈的看了一眼那少年,“你若是玩剑的行家自然能看出我这剑的价格,一口价一百金币。”
那少年,林天认识,曾经和自己多次完成任务,是一个很爱剑的家伙,叫做秦风,最后在自己十八岁那年,秦风和自己参加了那个击杀地荒军队的任务,率先死在了地荒士兵乱箭之下!
林天也是一个爱剑的人,前世在军队中,一把剑就如同自己的爱人一般,美人虽美,百看不腻,但是一把好剑也是这个道理,醉里挑灯看剑!对一名战士而言,也是一种享受,如同看也等下美人起舞一般!
林天快步走了上来,一把抢过了秦风手里的剑,“剑宽四寸,剑长七寸,剑锋两寸,剑重恩老板,这把剑有点轻啊,按道理来说,这把剑应该再重一点,这么说来,这把剑打造的时候惨了一些杂质,所以剑的重度就请了许多,并非用纯玄铁打造的,所以,你这个价格不实。”
秦风和那个老板被吓了一跳,老板一看是真的遇见行家了,急忙说道:“那个,小哥,这件事千万不要说出去,我看这样,五百银币,我卖出去好吧,这件事一旦说出去,就毁了我这家店的名声1
林天把剑递给了秦风:“还不掏钱?”
秦风迅速的掏出了钱袋,接过剑,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在下秦风,敢问兄台贵姓?”看着林天要走,秦风急忙的问道。
“在下林天1林天回头对秦风说道,算了算时间,自己和秦风相识是在自己从军以后,所以这个时候自己还和他并不认识,这把剑林天也熟悉,就是曾经秦风打仗的时候经常随身携带的宝剑,虽然说参杂了一些杂质,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把宝剑,剑的利度惊人!
所以这把剑的缺点,林天可以准确无误的一口气报出来。
“林兄,这把剑究竟”看样子听了林天的一席话,秦风对这把剑也开始有一种怀疑的态度了。
林天笑了笑,“秦兄,你随我来1然后他带着秦风来到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拔出了宝剑,对秦风说道:“这把剑虽然参杂了一丝的杂质,但是绝对堪称一把好剑,你如不信,我可以演示给你看1
他对准了一块被人遗弃的铁块,抽出宝剑,迅速的劈了下去,铜铁被削成了两半,可是这把剑却没有受到任何的磨损,连一点损坏都没有。
林天把剑交给了秦风,秦风看的目瞪口呆,连连说:“好剑,好剑1
林天笑说道:“这把剑虽然参了杂质,但这些杂质却在剑的中心处,参杂的地方恰到好处,不得不说打造这把剑的人也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偷懒都偷得这么的精辟”
“哈哈1秦风大笑了起来,然后对林天说道:“今日幸亏林兄出手,我才得以获得这么好的剑,林兄也是习武之人,如果有时间的话,我请林兄去饮一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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