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前世就特别羡慕那种多才多艺的人,如今自己终于也有可以学习的机会,又岂能错过。
于是在某一天,周筱又同周海正提出要求。
“爸爸,您教我写毛笔字吧!”
“为什么,你是觉得好玩儿呢,还是因为喜欢?”自从觉得女儿有绝对超越同龄孩童的智商后,周海正就开始逐渐的以相对比较成人的方式与周筱进行交流。
“我是因为喜欢!”上辈子就渴望而没能付诸行动的想法,周筱马上给予非常肯定的回答。
“好的,我答应你。不过一旦下了决定,爸爸就希望你能坚持下去,学毛笔字是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但是爸爸对你有信心!”在幼小的女儿清澈透底的眼神中,作为一名父亲分明又看出了那份多出来的无比热切的渴望,周海正似乎觉得有一股热流在内心涌动,又似乎汹涌澎湃起来!
于是,在除了继续以前的学习内容外,周筱又开始了学习毛笔字的生涯。学毛笔字这一项周筱就不会觉得再那么辛苦,起码不会再像用铅笔写字那样,一定要装出一种稚嫩的手法。软塌塌的毛笔,再加上才三岁大的小细胳膊、小嫩手,而且还得要悬腕,驾驭起来可没那么容易,周筱甚至一度都不忍直视自己这像鸡刨一样的所谓的毛笔字。
当然自尊心极强的周天同学也是不甘落后的,心甘情愿的又加入到学习毛笔字的练习行列。可怜的孩子,几乎已经没时间去找邻居家的红军玩儿了!
红军和小华因为好多天都没见周天和周筱兄妹俩来找自己玩儿,就主动跑来周筱家找他们。看到周天正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念念有词,而周筱正站在摆放在地中间的高度刚过其腰部一个小桌子前(这是周海正亲自动手,临时给周筱拼凑的一个专门用来练毛笔字的小桌子),认真的练着毛笔字。
“周天,都放假了你怎么还在家学习,也不去找我玩儿,我们去西河沿儿抓鱼去吧!”红军一屁股坐到炕沿上。
“小小,小小,你在写什么,好玩儿吗?给我也玩儿玩儿!”小华不由纷说,直接上前抢过周筱手中的毛笔,在周筱正在练字的纸页上胡乱划了起来,只划了几下,就把毛笔往桌上一扔:“一点都不好玩儿,小小,我们还是出去玩儿吧!”
周筱揉着发酸的手臂十分无奈,都说三岁看老,用这个形容小华还真没错,长大后的小华也是一个女汉子,最不爱读书,做什么事也是没三分钟热度,将将混到小学毕业就说什么都不再去念书,后来在十七、八岁时就早早的嫁了人,结果婚后才发现自己嫁了个人渣,吃喝嫖赌打老婆什么都干。多年后周筱在一次回家时看见了小华,那时还不到三十岁的年纪看起来像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一样,愁眉苦脸,眼神暗淡,一副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样子。据说是丈夫因为赌输了钱,就变卖了所有家当去翻本,结果又全部输了进去,于是就去抢劫,结果被抓入了大狱。剩下小华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守着一个一无所有的家,可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
这一世,周筱想尽力改变小华不幸的命运。不爱念书的毛病是自己无力帮她改变的,但却可以让她避免那段不幸的婚姻。不为别的,只为儿时的小华,会在每次有糖吃的时候,都不忘要给周筱留上一块;会在周筱被其他邻居家的小孩儿欺负时挺身而出,挥舞着漆黑粗壮的小拳头:“你们谁敢欺负小小,看我不凑她!”
……
现在想来,内心都是满满的温暖。所以,小华这样有些粗鲁的举动,在周筱现在看来,却显得是那么的可爱。
周天兄妹最终挨不住红军兄妹的研磨,四个人叫上红军的大姐小凤、大哥清灵、弟弟小三,一行七人拿着抄网,提着橡皮桶,刚出家门正遇上从外面回来的周海正,问明原因得知几个孩子要去捞鱼,周海正也来了兴趣,要知道,周海正可是会撒网的,周家就有一个专业的捕鱼用的大网。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只有一个大人,背着一张大渔网,前面带头,身后跟着一大串儿叽叽喳喳大大小小的孩子,一路浩浩荡荡的奔向离村不远的西河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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