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排士兵听令……执刀上前-斩!”
“第二排士兵听令……执刀上前-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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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刃闪过,人头落地,枯水川-沙地上,一场大屠杀正在进行中,处决的是三万羯人俘虏,斩杀他们的不是汉兵,而是一群深目高鼻的胡人,也是他们原来的盟友!
枯水川之战,汉军大获全胜,杀敌四万,生擒六万,羯、胡各占一半,对于这些俘虏,萧逸本想斩尽杀绝,一个不留的,可是反复思考之后,感觉有些不妥,最后决定:“杀一半,留一半!”
杀的一半是羯人,这些家伙凶残无比,毫无人性,竟以汉家百姓的血肉为食,行为如同野兽一般,萧逸早已传下军令-‘尽屠羯种,一个不留’,彻底斩断这棵危害汉家江山的‘毒苗!’
留的一半则是胡人,西凉之地,胡、汉杂居,人口比例各占一半,几百年相处下来,双方互通婚姻,血脉逐渐融合在一起,比如马家父子,就是标准的混血儿,西凉将士很多也有胡人血统,甚至就是纯血胡人!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杀掉三万胡人俘虏,他们的亲人、朋友,必然心生怨恨,那些有胡人血统的士兵,恐怕也会产生不满情绪,这对于平定西凉十二郡,可是非常不利的呀!
杀掉,会丧失人心,放掉,又怕他们扰乱地方,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收为己用!
萧逸盘算过,收编胡人俘虏,有三大好处,其一:可以补充兵源,枯水川大战,汉军阵亡三万多人,损失惨重,把胡人俘虏补充到军中,就等于多了三万‘挡箭牌’,打起仗来,可以减少汉军将士的死伤,何乐而不为呀?
其二:可以收取西凉人心,赦免了三万胡人,他们的亲人、朋友、同乡加起来足有数十万,这些人必然感恩戴德,拥护汉军西征,人心都归顺了,还怕得不到脚下的土地吗!
其三,未雨绸缪,萧逸野心十足,他想要的是‘经营西凉十二郡,图谋西域三十六国’,步步推进,把大汉的旗帜插到西方去,真到了那一天,这些胡人就是最好的‘带路党’呀!
当然了,要想收服这些胡人,就像驯服一条恶犬,必须双管齐下、恩威并施,既要给一根肉骨头啃,也要让它知道皮鞭的厉害,听话,就留下看门,稍有反抗,立刻扒皮吃肉!
萧逸传下军令:凡是从军入伍,愿意为大汉效力的胡人,前罪既往不咎,每人赏赐美酒一坛、肉十斤、粟米一袋,军饷按月发放,绝不克扣,有立下军功者,提升官职,与普通汉兵一视同仁,绝不歧视!
“大都督万胜!……大汉王朝永昌!”
一边是喝酒、吃肉、领军饷,一边是砍脑袋、做死鬼,再蠢的人也知道怎么选择了,三万胡人战俘丝毫没有犹豫,全部选择加入汉军,跪地谢恩,愿意为大都督效力!
接下来就简单了,为了防止生变,三万胡人重新编队,打破原来的部落范围,人员混杂在一起,军官一律由汉人担任,这样一来,就像给猎犬套上了脖圈,不怕它反抗了!
肉骨头给了,脖圈也套了,下面就该让猎犬出力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充当‘刽子手’,斩下羯人的头颅,跟以前的主子彻底了断关系,也算是交了一份‘投名状’吧!
萧逸谋划的很成功,胡人表现的也很出色,为了取悦新主人,他们不惜高举屠刀,大肆屠戮旧主,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三万羯人都砍光了,头颅堆积如山,充分表现出一条忠犬的本色!
处决完俘虏之后,萧逸下令打扫战场,收集羯人尸骨,按照军中的老规矩,夯上黄土,修筑一座‘京观’,用以威慑人心,炫耀大汉王朝的赫赫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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