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远远地只看到温文有礼的青年突然暴起,宽大的剑身旋起厚重的剑气,直把欧阳锋转了个七荤八素衣衫不整。
人不可貌相。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浮起这五个字。
不过这招用起来,倒确实很爽。
楚歌对这地下石室具体的情况不太了解,不过林朝英对古墓的整个构造十分了解,很快便找到刻在石室顶上的路线图。
自己住了十年的地方居然还有个自己不知道的出口。但凡对自己的生命生活负责任的人都至少想要知道这个出口通向何方,林朝英几乎是毫不迟疑地按照路线图的指引,继续走。
走了长长的一段暗道,等好容易爬上岸,吐出肚子里不小心喝进去的水,待回过神,两人都有点搞不清楚眼下的所在,然后还有些饿。
不管怎样,饿了就找吃的。楚歌坦陈自己不知道这是哪里,林朝英便一声不响地往一个方向走去。
楚歌仔细观察了一下,林朝英面无表情,也看不出来到底是认路不认路,想想自己也不认路,反正都跟了一路了,索性继续跟下去。
事实证明这是个愚蠢的选择。
两个人上岸的时候还不到中午,等找到人烟,夜色都已经深了。
这是个镇子,不算大,镇中也就一家客栈。林朝英出身不错,对吃食其实挺挑的,若是平时定然找个干净雅致的地方,但是眼下两个人早上喝的那点蜂浆早就消化了,饿的不行,也没什么挑剔的条件。
小破店的好处是热闹,不少天南地北走镖的正在互相吹捧着装比。楚歌不介意听个热闹,林朝英却十分不喜,甚至准备买了干粮便走。
至于最后按照楚歌意愿整了满满一桌饭菜的原因——楚歌掏钱。
出来的匆忙,林朝英身上一个铜板都没带。
不过林朝英的不满,很快便消失掉了。
那几个镖师正吹着牛皮,不知怎么,就扯到前几日江湖里传的最火的华山论剑上。
几乎是一听到“重阳真人”四个字,林朝英的心情就大变,静静地坐在桌前,听着镖师们的消息。
——真是想不到,我还以为这天下第一必是重阳真人的无疑,不想,竟然落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头上。
——可不是么。不过那小子倒也算是一鸣惊人了,连败曾经的江湖五绝,啧!
——嗨,那小子不是说了么?全凭侥幸。
——那不过是人家叶公子的自谦之言。叶公子不但武艺高强,还淡泊名利,依旧奉五位前辈为五绝,那态度也是没得作假。
——对对,就是不晓得这位叶公子出身何处,为何之前一点名气也无。
——听说是藏剑山庄呢。不过这山庄是哪里的,倒确实没听说过。
——所以江湖人给叶公子送了个诨号,叫藏剑公子。
……
听了这些话,楚歌和林朝英都有些吃惊。
楚歌吃惊地是叶归程竟然能把包括王重阳、欧阳锋在内的初代五绝打败。就算他们现在还挺年轻,那也相当厉害了。哎,可惜了,这么好的装比机会,她竟然没有去,简直扼腕!
这么多年不闻江湖事,没想到王重阳也会被人打败……林朝英很是意外。
各自想着心事,一顿饭两人都吃的草草。客栈内还有房间,楚歌便要了两间上房,两人各自歇下,一夜无事。
到了第二天,楚歌还以为林朝英想回古墓,不想一问,却发现对方居然很想去会会那个打败了王重阳的小伙子。
林朝英还难得有兴趣地道:“只是不知道这藏剑公子如今身在何处,这般年少有为的侠客,少不得要费一番功夫去找了。”
楚歌:“不、不用费什么功夫找。”
林朝英:“嗯?”
楚歌与有荣焉:“那藏剑公子是我家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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