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了,任务都分配完毕了,具体怎么处理你们看着办,我不过问,我只要结果!”
李越拍了拍手,继续道:“给你们三天的时间,三天内完成任务,完成之后,一人奖励一千万做奖金!”
“好了,就是这样,你们散了吧,去准备准备!”
李越的话刚说完,就看到死侍刷的一下,瞬间消失不见。
“这家伙,真是急性子,不过夜魔侠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十分钟内解决他,呵呵,韦德,看你的了!”李越笑呵呵的说道。
“老板,这家伙的血对你那么重要吗?”
电光人麦克斯坐在沙上,淡蓝色的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有用处!”
李越笑了笑,对于麦克斯他很信任,毕竟跟了自己那么久。
“我要拿他的血做实验,这关于我的一个大计划!不仅仅是他的血,我还需要许许多多的血,变种人、能者、普通人、甚至是动物、植物……”
“具体的情况就不多说了,因为这只是我的一个设想,还没有准备。”
“现在的重心是‘方舟’计划,等‘方舟’计划完成,如果有机会,我就会尝试一下这个设想!”
“当然,设想只是设想,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有备无患,多做一些准备总是好的!”
李越笑了笑,对着麦克斯解释道。
“需要血吗?”麦克斯沉吟,“可惜我现在的身体之中流的不是血,而是电。不然就可以帮上一些忙了!”
“呵呵,没关系,你已经帮了我很多忙了!”
李越笑了笑,表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然后继续道。
“是不是觉得我开价五亿买死侍的一管血很贵?”
“恩!”
“呵呵,因为死侍的血的确值这个价。或许在其他人的眼中不值得,但是衡量一个东西的价值在于这个东西对自己的作用有多大,而死侍的血,对我的设想来说,还是占有挺重要的比例!”
李越解释道,又说了一些关于死侍的过去,让麦克斯明白我马上他要绕这么大的一个圈子来获得死侍的血。
“这么说来,这家伙以前也挺惨的!看不出来啊!”
“呵,可能因为心态不同吧,这家伙虽然是话唠,但是不得不说,他的内心比许多人都要强大呢?”
想到此前死侍在自己的幻术之中无视那些精神折磨,李越就不仅有些感慨。
死侍--韦德威尔逊,一个典型的漫威反英雄,他不是好人,但是也不是什么大恶人。
他爱钱,为了钱什么都敢做。
他话唠,随便一个话题他能给你扯上半个小时。
但是他很强大,不仅仅是能力,更是内心。
有时候,内心的强大比能力重要的多。
能力再强大,你如果不能控制好它,那还不如一个废材。
而这样的情况,在大多数的变种人和能者身上都有,典型的比如‘黑凤凰’、比如‘镭射眼’、比如年轻时候的x教授……
太多了!
无法正视自己的人,永远只是一个弱者!
……
“老板,我也要回去准备一下了。和奥斯本之间的恩怨,该做个了结了!”
“小心一点!”
“恩,老板,你也是!”
麦克斯点点头,旋即身上电流闪烁,空气之中噼里啪啦作响,然后化为虚无,消失在房间之中。
---
---
---
s:下面有一些榴莲想要说的话,兄弟们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不喜欢的可以跳过!
(因为内容多了点,下面的那个‘作者的话’放不下,只能放在这里了!)
s:第一句话当然是求推荐了,呵呵,这玩意对于每一本数来都很重要,在这里榴莲恳求大家每日投一次,留言签到也可以,这让会榴莲知道大家在看,是对我的认可,每当我深夜码字的时候,就会点开那些评论留言看看,这些评论是我熬夜坚持的动力。
许多评论我甚至看了几十遍,每一个我都会加精!不管是说写的好的,还是指点错误,还是说缺陷的,甚至是签到的,我都会加精,有的写的不错,我会留言。有的建议不错,我就采纳了,在这里感谢一下大家,也希望大家多多留言,这会让作者菌很高兴,码起字来都会精神的多,呵呵。
本书的主角设定上并不是什么正派人物,想一想,一个癌症晚期的却获得新生的人,定然比任何人都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他有些自私,有些黑暗,有些不择手段。
我不知道这样的主角多少人喜欢,现在的收藏很少,大概是许多人喜欢那种正面的人物吧!
但是,既然已经写了,那么我会一直写下去,将他一步步的丰满。
我爱看漫威电影,也喜欢看这类的小说,并搜索过不少,但是很多小说之中,主角一出现就是各种讨好英雄,加入神盾局之类的。如果主角是个白人,我忍了,但是很多都是华裔,我他妈就看不下去了,原因不解释。
更不要说什么一出现就追黑寡妇,然后三言两语居然就真的就泡到了,s、t,一坨****。
原谅作者菌说粗话,说真的,人家黑寡妇活了多少年,多大的年纪了,都能做你奶奶了,她什么样的人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多,就算你能力堪比人,估计在人家眼中说不定就是个二愣子,是个sb呢?
再说,黑寡妇真的那么漂亮吗?斯嘉丽.约翰逊饰演的不错,也很漂亮,但还没有达到那种让我疯狂的地步,打炮可以,但是结婚什么的只能呵呵了!
可能是作者菌的审美观问题,个人认为就算找对象也要靠谱点,东方美女难道入不得眼吗?当然,可能是名人效应,不过我看不下去!
所以,我写出了这本书,第一卷就是漫威。
最后说一句,第一卷会很长,本书才刚刚开始,后面的场面很大,漫这些都是作者菌脑洞大开后的产物,可能会有许多人不喜欢,但是我相信也有许多人会喜欢上的,这也是我写下去的动力。
兄弟们,虽然我们此前间隔千水万山,身处四方。在不同的省不同的城市,有着不同的工作,不同的身份,彼此并不认识,但是因为这本书我结实了大家,这就是缘分,我喜欢这种缘分,因为很奇妙,很动人。
在这里借鉴一些虎牙主播八哥的一句话,怒吼一声:千山万水总是情,兄弟们收藏一下行不行?
来吧,兄弟们,给作者菌一些动力,收藏一下,推荐一下,让票票砸死我吧。
(bb结束,希望大家不要反感,以上!n(*≧▽≦*)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