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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小妹:
经过积年的努力,也许是天赋使然,匠艴已经可以做到柔若无骨,舞动起來宛若和风柳,身段之轻盈,宛如大风时节裡的漫天飞花,所以成为舞伎已是她的不二选择。
……
眨眼之间,我和艴儿已经在绮黛楼度过了七年光景,如今是启昌三年,大宴王朝盛世不减,黎州城更是繁华,人口在年初的时候,已经扩充到了七年前的两倍之数。
我和黎州城一样,变化也是极大的,都说女大十八变,我的样貌早已长开,相较於小时候更加淸丽。又因为长期和李懋在一起,性格上也越來越像男孩子,眉宇间自有一股英气。以我的颜色,站在艴儿的身旁,总是被人忽略的,反而是我身上的这股男儿气,时常还能提醒他人,我的存在。我现在做的事一如往常,只管照顾艴儿的一切,其它的事都是別人的事,我通通都不需要理会。
再过几个月,我和艴儿就要满十八岁了,於寻常人家而言,在这样的年纪,早该嫁作他人妇了,只是我们还不可以。
花魁争艳的日子就要到了,三个月前爭艳的大舞就开始排练起來,魁园内多了很多的舞伎和乐师,这裡再也不是只有我和艴儿的小天地。
前几天,懋哥哥告诉我,黎州城裡新开了一家舘子,虽然还沒开业几日,可招牌菜——醉鸭的名号就已经远播千里了。今日得了闲,也想避开这乱糟糟的魁园,所以我就和懋哥哥约好,一起去试试菜,若是好吃的话,也给匠艴带回去一些,让她品尝品尝。结果从舘子裡出來,我和懋哥哥都有一些失望。
“好吃倒是不假,但是和其它舘子的醉鸭做比,好像也沒什么特別之处,若眞计较起來,是逊於我们绮黛楼的,难怪前两天还一位难求,现在也只是普通舘子的模样。”懋哥哥道。
经过七年的成长,李懋较於十二岁时的他,更加硬朗,更加挺拔,也许是平日裡做的粗活比较多的缘故,他的身体变得十分健壮,只是他的模样比之年少时脱了相,“略略”的变醜了一些,也更黝黑了一些。
“招徕客人的惯用手段罢了,何须计较,沒有眞本事,客似云來也只是一时的情景。”我悠悠的回道。
李懋吐了一口气,道:“眞扫兴,走吧,我们回去。”
“我还想去西市转转,顺便采买一些胭脂水粉,你知道的,花魁争艳的日子近了,这些东西要先准备着,还有,艴儿的花钿样式有些旧了,我想去帮她挑些新的。”
“她还是那么在意那滴‘水渍’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倾城如艴儿,也不能不在意,随着年岁的增长,她的‘水渍’竟大了许多,艴儿就更加介意了。尤其是现在,出入魁园的人变多了,我总得帮她选些好的,务必让她看起來明动照人。”
“闭月轩的胭脂水粉是最好的,可是你总是不愿意去,素日裡,匠姑娘只在自己的闺中也是无妨,如今是花魁争艳的大日子,你还要这样吗?別说各色伎舘的歌舞伎了,就是官伎也会参加。花魁爭艳过後,能一举摘得花魁是最好,若是不能,也要明动黎州,尽人皆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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