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听闻,也都信了。
冯毅生平第一次吃虎肉,只觉得无论烧烤还是其他煮法,都美味无比,还有其他山珍野味,也是其味无穷。
这里的酒也不错,古代的酒因为酿造技术所限,酒精度都不高,一般是十多二十度,喝起来不容易醉。又可能土法酿制,又没任何添加剂,所以口感特好。
和现代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冯毅也是爱吃喝玩乐的人,这一顿算是他有生以来吃得最丰盛的了,还有这么多人把他奉为上宾,大家都争着和他敬酒,这是他从未有过的荣耀。他把平时在夜场饭局上应酬的那一套稍作改动用在这里,大家都觉得他为人可亲,既幽默又不失风度。
钟严看着他高兴,便开口问道:“冯少侠,以后可有什么打算,你既是出来游山玩水,不如就隨我们一道南下,沿途游历。到伏牛山后,你可以继续去游历名山大川,游完了再随时回来作客,与钟某切磋武艺或对弈论道,这可是钟某最大荣幸,你看如何?”
冯毅一听,就知道人家是想拉自己入伙,留在身边为用。心想,别说我是来这找女朋友的,就是专门来这乱世体验生活,那也不能捡个山贼来当嘛!虽说我也佩服你们是抗金英雄,但做着英雄般事迹,受的却是乱民流氓的待遇挨打四处流蹿,这委屈可不是人人都想要。哎,该死,我自己只管吃喝,差点把正事抛九霄云外了。好,正好拿来敷衍婉拒。
于是说:“承蒙寨主盛情,可我正有要事在身,等事情完了才能决定其他事情。”
“冯少侠有何要事?”
“在下正在寻找我的丶丶丶表妹。”他想在古代可沒男女朋友的说法,这时代绝大多数夫妻到了洞房花烛时才第一次见面,而古人喜欢亲上加亲,表哥表妹配是书上戏剧里常见的桥段。
他又从自己背包中取出几张放大的10寸彩色照片,那是他来之前特地拿去冲晒的,当中两张就是出事当天拍的,现在手机开不了,就只能指靠这几张照片寻人了。
他想李呵若真的也到了宋朝,几天过去了,这里有一千人,很可能就有人见过,可惜他们明天就得走了,要不然有需要求他们帮忙,一千人出动,又熟悉地方,比自己一个人强多了,自己在这耽误的时间也没白费。
他把照片分给众人看,道:“诸位,这就是在下表妹,她比我早几天到,我担心她人生地不熟,想快点找到她,你们可曾见过。”
众人接过照片,无比惊奇称叹,议论纷纷。
“哗!这画好像真的一般。”
“这女子好漂亮,看,她眼睛在眨呢!”
“哗!这不是华山吗?这山和人都象真的。”
“这是用什么纸画的?怎这么滑,还有这颜色丶丶丶”
冯毅看见一男的用手在照片上摩挲,顿感到厌恶,马上从他手上把照片夺回来说:“大家看看有沒有人见过的,看完就给别人认一认,谢谢大家!”
厅里其他席上的人也纷纷围过来看。
大小姐钟菊柔看了,偷偷看看冯毅,轻声赞道:“这姑娘长得好美。”
钟严拿着照片端详了好一阵,奇怪道:“这画功可真是神奇,还有这纸,好像不是纸,冯少侠,这到底出自哪位奇人之手,钟某还从未见过也沒听说过有这种画的。”
冯毅心里说:“你肯定没见过沒听过了,这是差不多千年以后的科技产品。”只能又胡编瞎蒙道:“这是远隔重洋的番邦异域来的人的把戏,我们也弄不懂,只是好奇出钱让他画了这几张。”
众人也就信了。
这时,那个叫王小三的小伙子拿了照片一看便叫道:“这姑娘我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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